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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案例研究:“康姿百德被诬陷传销”的事件详解
案例来源:中国青年报
附:中国青年报对“康姿百德被诬陷传销”事件的详细报道标题:
中青报:网上发帖诋毁商誉首遭刑事追诉
下文部分内容节选自中国青年报:
“康姿百德被诬陷传销”事件于2010年8月3日落下帷幕,真正实现了还康姿百德以清白,让违法乱纪者受到应有惩罚的目的。
经过严格的取证和调查,卢龙县人民法院对网络诋毁康姿百德商誉案(即国内首例网络诋毁商誉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诋毁康姿百德商誉案主谋有期徒刑1年2个月,其他帮凶、网络枪手也分别获刑。
至此首例网络诋毁商誉案告一段落,而如何避免像康姿百德这样合法经营的企业在网络上被诋毁,却是值得我们继续思考的。
2009年10月,在竞争对手的恶意操纵下,天涯、网易、百度等论坛、贴吧上突然出现大量“康姿百德黑心”、“康姿百德忽悠”、“康姿百德传销”“康姿百德被诬陷欺诈”等攻击性的内容,对康姿百德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严酷的现实使康姿百德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这绝不仅仅是一个偶然事件,而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恶意网络攻击。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康姿百德公司开始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此次事件是由于北京某床上用品公司嫉妒康姿百德的发展和壮大速度,故意雇佣网络水军诋毁康姿百德,致使康姿百德蒙受不白之冤。
真相大白之后,各犯罪分子于2010年2月9日经检察院批准被正式逮捕。经过数次开庭,此案于2010年8月3日审结,实现了还清白于天下,让恶意竞争的幕后黑手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让康姿百德这样的良心企业得以免受伤害。
2011年12月8日,广西法院网以《关于适用侵权责任法处理网络侵权问题的研究》为题,援引了“康姿百德传销”“康姿百德被诬陷欺诈”的案例,对网络侵权追责难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法律源于生活,法律高于生活,法律更应关注生活”。网络是时代发展的重要产物,是人类生活的组成部分,而网络时代维护个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也应当是我们网络时代必须要关注的课题。
点评:
传销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毒瘤。网络上到处都是传销使家庭破裂,人财两空的案例。人们痛恨传销,但对传销的非法性特点了解并不深入。甚至许多网友将传销与直销等同起来。
从表现形式来看,传销和许多产品直销的销售模式大致相仿。但传销与直销却有明显的不同,其关键区别在于传销并无实际商品,或者商品价值明显远远小于销售金额。换句话说,如果有人向你宣传将一把牙刷买到千元,并鼓吹可以得到巨额的利润,那不用怀疑,这一定是传销。
如何才能防止被骗,如何避免误入传销组织呢?笔者想介绍几条经验供网友参考。
第一,火眼金睛识人。一般的传销组织都是靠亲戚朋友拉人入伙。如果一个多年未联系的同学朋友,忽然莫名其妙的加你好友,热情的邀请你去一个陌生地方玩,或者向你介绍一些成功学、快速致富的门路,或者向你借钱或者邀请你投资,这都需要你引起足够的警惕。需要你从多个角度,来考证这个同学或朋友所说的准确性。
第二,便宜莫贪,快富莫信。请广大朋友坚信一点,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当有人告诉你有一条阳光大道,似乎不用花费太多努力就能衣食无忧,主要张张嘴就能财源广进,你能相信吗?如果抱着这种不劳而获的心态对待生活,相信受骗仅是迟早的问题。
第三,不心存侥幸。如果不慎进入传销组织,不可与其硬碰硬,可虚与委蛇,找准机会逃离困境。传销组织的洗脑策略简单有效,切不可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可以抵御对方的游说。
总之,传销如毒品,时刻对其保持警惕性,切莫好奇害死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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