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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永州市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合理解除劳动合同违规操作

  坎坷人生路,风雨几十载,历尽世事沧桑,阅尽人间百态,大家好我是何建军,男,1957年4月23日出生,汉族,电话:15907473333,永州市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住永州市冷水滩区零陵中路867号502室,反应永州市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永州农商银行)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我是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职工,2003年计划外生育一子,2003年11月向当地政府缴纳社会抚养费11000元,于2004年10月15日撒销信用社主任的行政处分,同年10月14日解除劳动合同,2011年诉冷水滩区法院(2011)永冷民初字第1779号,判决撒销被告冷水滩区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2004年10月14日做出的冷信联发(2004)81号<关于解除何建军同志劳动合同的决定>该判决生效后。2012年10月9日冷水滩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以违反计划生育就是违反劳动纪律,(2012)永冷民再字第4号,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以违反劳动纪律枉法判决,撒销原判决,为什么再审,同一个法院,同一案件,同一证据,同一法律条款,截然两种相反的判决,违反计划生育,怎么以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2015年3月7日北京二中院<单位不能随便开除生二胎员工>的案例,为什么再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不纠正,相关部门维护错案,冤案到底,司法公平,公正何在!,谁为我呐喊申冤。无奈之下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依法纠正,以维护法律尊严,应维护何建军合法权益和冷水滩区法院(2011)永冷民初字第1779号民事判决,让我人老有所养。

  

  

  

  

  文章转自微博:https://m.weibo.cn/status/4664249589432981?sourceType=qq&from=10B7095010&wm=20005_0002&featurecode=new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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