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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饶阳:村民实民举报村班子成员“带病上岗” 违法用地整治难(转)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全国31起违法占地案件的查处情况。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透露,31起案件均依法从严进行了查处,该复耕的按限期已经复耕,违法状态也已消除,相关责任人被严肃追责问责,涉嫌构成犯罪的,已被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尽管自然资源部门不断出重拳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但是,仍有个别地方无视国家法律规定,违法使用土地问题仍然久存未改。

近日,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饶阳镇王村部分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实名举报称,现任王村村党支 部书 记、村主任石亮京将村集体土地侵占变成私人财占,并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建成家具市场,同时,新当选的村班子成员也均有相关违法问题。



(石亮京修建的家具城)

举报信中称,2012年,石亮京看好了村西北角一片坑洼地(约5亩),即没有在村里进行公开招标,也没有给村里交一分钱的承包费,石亮京私自把村东西大道挖低1米多取土,又取的土把坑洼地垫了起来,强行抢占此地,之后建起了上千平米厂房用于家具生产和储存。



(被挖深的村东西大道)

在王村村民不断举报的情况下,原饶阳县土地局只做了罚款处理并未对违法建筑进行任何拆除整改。村民们对此处理不服,2018年又继续信访,饶阳镇纪委给予石亮京党内警告处分,对违法厂房并没有限期拆除,至今,石亮京的家具城仍在正常生产、销售家具。



2017年,石亮京又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方式,以每亩55000元的价格,一次性买断牛村村民刘电动、赵同欣、赵朝帅、赵瑞林等5户村民的耕地(基本农用)2.5亩的终身使用权,用于建设家具展厅,在施工过程中,被牛村村民举报,饶阳县开发区土地所原所长(张虎)曾约其谈话,警告其不能继续再施工,否则限期拆除恢复地貌。这2.5亩基本农田就这样毁在了石亮京的手中,至今仍在撂荒。

同时,村民们还反映称,2016 年5月王村列入县改善乡村道路计划,准备用国家的扶贫资金修路。王村原村主任李佳博在未进行招投标的情况下直接将工程交由其亲戚施工。村民王欢乐因出面制止其违法行为,李佳博指使人员对阻止其垫土停在路上的一辆价值25万余元的北京现代X35用后八轮拉土翻斗车进行碾压(后期修车费用2万余元)。而当地执法机关把这起明显的刑事案件做了民事赔偿协调,并未追究李佳博的刑事责任。李佳博在2021年又堂而皇之的当上了王村的村副主任。



(镇政府受理告知书)

王村村民通过衡水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王村村书 记石亮京违法占地修建厂房的相关问题。

相关材料显示:衡水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将问题转交到饶阳县,饶阳县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批到饶阳镇。饶阳镇经相关领导指示后,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村包村干部)刘光永调查处理回复。

2021年4月23日,刘光永、卢华代表饶阳镇人民政府向举报村民王士亮送达《受理告知书》,告之将于2021年6月19日前办结并书面答复相关问题。

副镇长刘光永称,对于石亮京违法占地的问题还没有开始调查,问题之前好像已经处理过,村民们是不讲道理。

村民们称,至今仍未收到饶阳镇政府关于村干部违法占地问题的任何答复,在国家严查非法用地、村干部违法问题一直没有处理的情况下,石亮京凭借自已是村书 记的特权,又开始在一块侵占的村集体土地上,未经任何审批的情况下大张旗鼓的修建家具库房。



(正在修建的厂房)

北京联合大学副教授邵彦铭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指出,各类违法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甚至触犯刑律。党委政府要层层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一旦发现党政领导干部存在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等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将相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纪检监察、公 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审计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推动追责问责及整改落实,形成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守护耕地红线的合力。对情节严重、存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规定情形的地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崔瑛称。

对于饶阳县王村村干部违法侵占土地及相关问题,我们将进一步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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