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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为何不能逃债?详细解答

假离婚为何不能逃债?

我国《婚姻法》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同时经营所得如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因经营所负债务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从上述规定可知,当事人之间的离婚协议,甚至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的夫妻财产分割条款,只是在夫妻之间有效,而不能对抗债权人。

只要是婚内共同债务,无论你离婚协议怎么约,离婚判决书怎么判,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由此可知,真离婚都不能逃债,更何况假离婚!

二、为什么妻子能向丈夫追偿?

离婚协议虽然不能对抗债权人,但对签订协议的夫妻双方有法律约束力。只要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夫妻均应严格按照离婚协议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张伟的前妻就是依据这一条向张伟追偿的。

本案当中,张伟如果不能证明当初是“假离婚”,签订这份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逃债,而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从而撤销这份离婚协议,那么法院将判决张伟偿还其前妻向债权人支付的款项。而要证明是“假离婚”,除非事先有准备。否则,事后取证,困难重重,现实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声明:本文由上海卓然讨债公司编辑发布- 本文关键词:上海清账公司-上海要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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