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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富商贸广场债权和解

  创富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将旗下创富商贸广场作整体装修规划。在创富商贸广场装修工程开工前,创富商贸广场将《装修通知书》发给广场各业主,具体内容是需创富商贸广场各业主配合广场内部装修工程,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因为创富商贸广场一楼沿街铺位有个别业权是属于个人,其中创富商贸广场某商铺业主张某以各种理由不配合装修工作。因此,创富商贸广场与创富商贸广场业主张某起了争议。
  
  创富商贸广场不想因为某种原因而影响装修工程,创富商贸广场与创富商贸广场业主张某协商,最后创富商贸广场债权协商处理和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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