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溪镇强挖山林拘禁当事人事件被曝光,权威机关已出手
在美丽浙江省兰溪市,近日火了,因为一则当事人自家山林被强制挖掘、当事人被拘禁24小时事件,成为了当地人尽皆知的事件,随着此事件的发酵,在强大的舆论之下,此事件最近闹得沸沸扬扬,随着此事件的曝光,权威机关也已经介入,那么到底是怎样的恶性事件,到底是怎样的来龙去脉,这中间到底有着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采访了当事人林先生,以下是记者对受害人采访报道的全部内容: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5月14日,我父母上山发现自留山被人强挖,后面去找兰溪市聚兴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交涉,他们承认是被施工方“误挖”,聚兴矿产公司叫老爸去香溪镇人民政府协商解决,之后老爸(林健)去了镇政府,原来的常务副镇长刚开始说的好好的,说让村委会委托第三方测量一下另外两处自留地面积,评估一下青苗费补偿,关于这处自留山他说是要按林权证上登记的人口计算补偿的,至于青苗费补偿顺便让第三方一起评估了,还有后来我信访投诉,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9月6日正式受理,并邮寄了受理告知书,办理期限为2个月(2021年11月8日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理后过了几天,便督促香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兰溪市公证处,实地测量第一次被强挖自留山林地面积,实际测量被挖面积3.91亩,当时村里三位干部都签字了,我老爸也签字了,另外青苗费补偿评估,村委会就跟公证处说,他们以前已经让第三方评估过了,公证处说,既然已评估过了,那就按以前评估的计算吧,原本我家以为这样会解决了。
可是公证过后没多少天,就是9月15日,聚兴矿产公司施工方第二次实行强挖,后来老爸去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报案才知道,矿山科科长告诉老爸,不是说镇里上报说已经把我们家土地面积测量过了,青苗费已经评估过了,说已经和我家协商处理好了,天哪,这是算哪门子事,事实上我家并没有和镇里协商一致,没有签补偿协议,而且我家也没有收到任何补偿款,镇政府(主要是原来的常务副镇长负责处理,现在已调走)属于虚假上报,这件事就这样一拖再拖,从9月30日起,遭遇聚兴矿产公司施工方第三次强挖,后来10月2日我和老婆赶回家处理此事,刚开始是这样的,只要我们人在,施工方就不挖,只要我家人不在他们就偷偷的挖,2日,3日一直僵持着,我家报警了好几次,民警在现场作了记录,跟我家说这种事他们也管不了,叫我家保留证据,然后去法院起诉,我家看这样不行,就让老爸老妈一天到晚守在山上,一直持续到10月4日,这一天镇政府来了很多人,包括行政执法人员三名,刚开始他们用文的,先礼后兵,见文的不行,后面镇政府行政执法中队人员就和老爸争吵起来,从此以后就和镇政府对上了,10月5日我和老婆回去上班,家里只剩下老爸老妈守山,10月15日后镇政府见和我家始终协调不好,就决定来硬的强制措施,他们自己委派另外施工方来强挖山林
直到最近,我家(林健户)已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涉及政策处理工作及土地违法案件,但是我家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兰溪市聚兴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还是在偷偷私自强挖林健户承包林地,11月17日,我老爸去山上阻止施工方在我家林地爆破,被香溪镇派出所拘押了24小时,作为土地违法主管部门,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责任案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责任推卸给香溪镇人民政府,根据浙江省净矿出让相关规定,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当配合香溪镇人民政府共同完成涉及政策处理工作,但是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信访答复中却说,依据兰溪市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已经审批林地使用的承包土地,不需要土地征收,只需要土地流转就可以;但是我想请问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土地流转是自愿的还是强迫的?这显然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林权流转,农户自愿的原则,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借着竹丝岩矿地综合利用开发项目是兰溪市重大建设项目为名,默认香溪镇人民政府搞强迫林权流转和不平等山地流转条约(协议),该协议是强迫命令,不能平等协商,为了增加兰溪市地方财政收就可以牺牲农户合法权益,另外我家承包林地上半山在香溪镇竹丝岩矿区规划许可红线内,而下半山却在矿区红线范围外,所以兰溪市聚兴矿产公司施工方人员在我家林地下半山开工建设属于严重违法!所以我老爸今天11月23日去了兰溪市国土资源规划局矿山科申请查处聚兴矿产公司违法施工建设,也已经受理。下个月12月15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家案子,尽管我家已穷其法律手段,国家信访局已连续两次督办,督办后无效,上面督办下面可以不办,同时永康市人民法院也已受理立案,但是就算法院已立案,聚兴矿产公司施工方负责人说,法院立案不代表他们违法,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文书,他们依然可以继续施工,,,我们能够想到的办法,该着的人,该走的路都已经走了,像这样一些黑暗的实事,确实还存在,因此今天,希望全国人民看到这件事,希望更多的朋友们能够站在我们的身后,支持我和我们附近村落的农户,活着就是为了继续抗争,我坚信,阳光定会冲破黑暗,最后留给哪些作恶多端的人,一定是法律的严惩和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