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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营口市市长余功斌的第一封公开信

致营口市市长余功斌的第一封公开信

余功斌市长您好 :

    我是营口市原红楼乐园西院房屋的实际拥有者,名字叫张速、张星(系兄妹)。原市艺术剧场欠我们128万,将此院房屋顶账给我们(有协议)。2008年7月,市动迁办在没有与我们协商的情况下,也没有下达任何拆迁手续,也没做证据保全,而且指派社会闲杂人员,多次强行拆迁划给我的房屋(共计730平),致使该房屋面目全非(附件1现场照片),后被我们强行严厉制止。动迁办属于违法拆迁,是一种犯罪行为。我们多次给姜德学副市长和高炜副市长写信反映动迁办欺压百姓,违法拆迁的问题,均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见附件2)。这十几年,我们多次找几任原动迁办主任侯巨波,王成城,朱大棚,要求协商动迁补偿问题,均没有结果。2018年5月7日,市动迁办又指使原拆迁红楼乐园的承包者,要偷着拆剩余的房屋。我给朱大棚主任和陈洪涛副主任写了郑重告知书(附件3),阻止了他们上次想偷着拆剩余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最近几天,市动迁办,不知道哪位市领导发话,又要对此房屋进行偷着强拆!并且不下达任何强拆手续,对此严重的犯罪行为,我们表示极度的愤慨!这哪是人民政府的动迁办?!这简直就是坑民害民的动迁办!他们自以为有权有势,可以肆意妄为,可以随意的欺压百姓,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人民群众的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公开唱反调!请问营口市政府,还是不是人民的政府了?!

    在此,我请求市长,来管一管这些胆敢公开违法犯罪,胆大妄为的政府官员了,别让他们再来祸害老百姓了!!

    我现在向您提出三点请求:
    1.严肃处理涉嫌违法拆迁犯罪责任人。
    2.严格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之规定, 对我们进行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3.对市政府封区18年所造成的经营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为保证您能收到此公开信并能认真处理此案,我已经从今日起,在全国互联网上公布此公开信。


                            营口市民:张速、张星
                             电话:13050605931
                              2018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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