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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临泉县相关单位人员暴力执法、虐待老人致死

  控告临泉县相关单位人员暴力执法、虐待老人致死

  控告人:李信(被害人的儿子)

  被控告人:临泉县公安局吕寨派出所办案人员

  被害人:郭安芳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53年3月20日

  家庭住址:安徽省临泉县吕寨镇周大庄行政村新街5号

  案由:临泉县公安局吕寨派出所办案人员暴力执法、刑讯逼供、虐待老人致其身亡

  请求事项:1、关于临泉县公安局吕寨派出所办案人员涉嫌刑讯逼供致郭安芳死亡一案,临泉县纪检委给我的处理结果不服,请求重新审查。

  2、请求对临泉县公安局吕寨派出所办案人员以故意杀人、刑讯逼供、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基本案情

  (一)事件起因与暴力执法、非法抓捕过程

  2022年6月22日,我娘打电话给我,反映村里干部谷瑞红、韦涛、高辉等人,要把我家南墙根边的东西水泥路两旁路肩挖掉(一侧是我家的墙根退建出两米处,此路也是村里干部在我家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占用我家宅基地非法修建的易积水路段,村民一下雨就无法通行的路面。我和我娘到村多次反映,村里一直推诿说不知道不清楚不处理。迫于无奈,我们自己花钱买些土石垫在积水洼处路旁,修建供村民雨天通行的路肩)。

  6月23日,村里干部要用挖机挖走此处路肩土,挪到其他地方使用,我们明确表示不同意。一直到6月27号上午,我与韦涛,高辉,谷瑞红不停断协商,表示可以支持工作,可以平整路段,但不要挖我家自己花钱整治修建好的、供村民雨天路面积水时通行的“路肩”。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可以把挖出土方与石子放在我们家不碍事的地方或未完工还需要用土的走廊处。如果村里实在不愿意掏钱购买其他路段所需土石材料,我们也可以给予一定赞助。我这是因为我娘年纪已经大了(69岁),容易造成与村干部争吵和不必要的纠纷。谷红瑞、高辉当时表示理解。但韦涛却说我在威胁他,不理解。

  6月26日,我娘也向谷红瑞,韦涛等人反映村里修路占我家宅基地,路面雨天积水后村民都无法通行,盖房子被人骚扰以及不同意他挖我们家花钱垫好“路肩”和墙根处土方等事情时,韦涛、谷瑞红、高辉等人不予理睬并与我妈发生争吵。6月27日,谷瑞红、韦涛等人指使高辉在没有通知我家的情况下,偷偷用挖机进行挖土破坏原来易积水段“路肩”。我在6月27日11:30通过我家监控发现高辉(姓栾)偷偷挖我家墙根土时,给其打电话阻止,告诉他不能挖。他说是村书记韦涛、包片干部谷红瑞等领导让他干的。之后我娘发现时与他们理论。他们与我娘争吵并对她实施推搡、殴打(因我家监控被人抽走,旁边监控又恰恰是以前与我二姐李云死亡有直接原因的两邻居家的,所以暂时未取得实证,只是有人反映急待核实)、谩骂。下午15:00左右,(民警执法记录仪时间显示是14点40左右,错误达一小时以上,这是违反相关规定的),村干部韦涛直接喊来一名民警和数名协警不管我家建筑材料被村干部侵占,双方有纠纷的情况下,直接采取暴力手段把郭安芳从挖掘机拖车上拽下来摔到地上。然后数人共同把我妈打到在地上,单膝跪压老人脸、脖子、扭抓四肢强行扔进警车。在警车里在郭安芳已无力反抗,其腿脚一直被扭抓控制,我娘一直大喊:“腿被压断了,受不了”时,他们还在一直增加扭抓力度导致我妈痛苦程度更强烈。到达派出所时,民警强行拖拽把我娘重重摔到地上,然后四人扭抓其四肢拖拽到搜身室,扔在地上。

  (二)、非法审讯、刑讯逼供过程

  到达派出所后,民警在我娘郭安芳毫无反抗的情况下,继续采取扭抓四肢,像拖死狗一样,扔进搜身室、扔摔在地上。男民警直接对我娘搜身,后旁边民警提醒后才等待女民警来。到达办案区后直接给老人拖到审讯室的审讯椅子(又称“老虎凳”)。戴上手铐、脚铐、胸铐等刑具,用强光灯对脸直射,关闭透气小窗户(当天天气很热高达40度,审讯室未开空调)等方式进行虐待、刑讯逼供。而关于我娘反映的村干部占用她的地了,偷用她的土方了等事实情况,民警充耳不闻并且说,我不问其他的,我就专治你骂人。刑讯逼而“不问”一味嘲讽、刺激老人。16:37分,审讯室里出现了不着警服、单手抽烟类似于社会流氓黑社会人员的所谓土坡乡派出所借用“民警”出现。该视频审讯过程还未予以播放。21:15分,老人说我受不了,熬不住了,要休息了。民警却一直威胁说:“还骂不骂人了,你说啥我都不听。这一次我管你到死,让你知道厉害”。21:18分,老人哭喊着说腿疼、身体肩膀疼、难受但无人搭理(当时老人手脚都被铐,一直没有吃饭喝水,审讯室里没有风扇,有空调也未开,旁边看守的民警在门口一直在用餐巾纸擦汗,民警一直在玩手机)。23:23分,我娘精神状态已处于崩溃边缘,身体出现极度难以忍受的状态。此时我娘已遭受他们非法刑讯残酷虐待尽八九个小时(审讯室墙上温度显示达37度以上)。民警对此视而不见不理不睬、放而任之。

  (三)、非法刑讯虐待致死亡过程

  6月28日00:40分,我娘一再要求上厕所,派出所才解开手铐脚铐胸铐让其下了刑讯审问椅。郭安芳独自走到办公楼玻璃门处出现眩晕现象。在摔下台阶时,民警才去扶她,但没扶稳。我娘瘫坐在派出所办公楼门口处的警车旁,并随之上半身趴地上,呈现出昏迷不省人事的状态。民警试探毫无任何反应。00:49分,有女民警过来查看。00:50分,有三个民警抓住老人手脚从地上拖进审讯室,继续对老人用审讯椅铐手铐、脚铐胸并继续出言讥讽刺激。截止到此时,派出所非法刑讯虐待我娘已达十个小时多。00:52——55分,办案民警依然发泄着私愤还说老人装死用手推搡老人身体,老人无任何反应。后来他喊来医生(这个时候离老人昏迷已经过了15分钟左右了)。医生到场后民警向其询问还能活不?医生在摸脉查看瞳孔情况后摇摇头说,人不行了,没脉(搏)了。1:03分,所长刘晓光出现看了一眼消失。至此,已经确认郭安芳死亡。接着着民警才打开脚铐、手铐、胸铐,老人随之直挺挺的摔躺在地上。刘晓光又一闪而过。1:04分,又有医生过来在监控下对老人做心肺复苏等,医生在1:09分结束,打印心电图记录签字后离开, 1:23分有医生再次来到现场询问办案民警说“你们这咋处理?”。1:30-32分,民警抬一个人(看不清)上救护车开始出发。1:49分,到达阜南医院。1:50一直被放在担架车上的人(看不清脸面无法确认是不是郭安芳本人)被民警推到不知名的地方(监控里无法看见门牌名称)。这期间无一个医护人员出现。提前在躲在另一个房间刘晓光出来,监控视频片段到此就结束了。我对本次看到的视频怀疑有拼接伪造,要求对其鉴定。

  (四)我娘,一个69岁老人被残虐致死,我有五问!

  我在6月27日20:25分,一个自称临泉县公安局人员用固定电话(通话记录显示:05588535382)支支吾吾说:我娘因和村干部吵架被带到吕寨镇派出所询问。在6月28日6点53分,一个自称吕寨镇派出所的人员用手机(19555876830)拨打我的电话,先是向我询问有没有人告诉我:我娘被逮到派出所了。然后才说:我娘昨天在派出所出生命危险送到阜南抢救无效后死亡了。后来又急忙改口说拉到过吕寨镇医院和阜南人民医院抢救过。现在人还在阜南人民医院。我接到电话就急忙往回赶。当我到滑集时,又有人通知我说我娘被送到阜南殡仪馆了(难道不是应该等亲属同意后才能把人送到殡仪馆吗?)。当时我接到此电话时犹如晴天霹雳,只感觉天棚地裂,眼中的泪水是再也控制不住,喷涌而出。脑中闪过我两岁时父亲就死了,是她69年来一个人含辛茹苦把我们姐弟四人养大。我母亲现在遭遇村干部处蛮横无理的对待,遭遇临泉吕寨派出所与土坡乡派出所人员如此暴力执法、残酷虐待致死的情况下,我就想问:

  1、当时村干部凭什么不经过我家同意且我家人不在场时用挖掘机偷挖我家土石挪走其他地方使用。被发现后更是直接喊来警察意图武力镇压69岁老人;

  2、凭什么在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刑讯逼问而临泉县吕寨镇派出所只因村干部私自打电话给派出所人员就能出警对一个69岁老人,“钓鱼执法设计陷害”、发泄私愤、暴力执法,非法刑讯逼,不分青红皂白、暴力执法残酷虐待致死老人。

  

  

控告人:李信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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