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自称“我是证人”
11月15日9时42分许,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渝水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珠珊镇街上往良山方向200米处一辆小车(车牌不详)撞了行人,有人受伤,小车逃逸,逃跑方向不明,已经通知120。”
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并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到达现场后,民警协助120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后,立即展开现场勘查与现场调查访问。据报警人摩托车驾驶员胡某称,他骑摩托车由珠珊往板桥方向行驶,一直靠右侧行驶,当他行驶至西岸村路段时,左前方的一辆小车(品牌、车牌不详)把一位过马路的老人撞倒在路边,他看到后赶紧刹车,因紧急制动导致打滑,自己的车也翻倒在路边,爬起来后小车已经逃逸。几位围观者也证实了胡某的话,称肇事车辆向新余城区方向行驶。
随后,民警将倒地的摩托车和摩托车驾驶员胡某带回大队调查。调查中,胡某反复强调人不是他撞的,是一辆小车撞的,这辆小车是辆SUV。
司机让记录仪“说实话”
因伤者伤势严重,生命垂危,警方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对现场的目击证人进行进一步询问,挖掘事故发生的细节,扩充线索来源;另一路则调取事故发生路段的视频资料,对事故发生时途经该路段的车辆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车型为SUV的车辆。
行车记录仪显示:SUV车未与行人发生碰撞,也未与胡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行人李某英受伤是被胡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倒后所致。
欢迎光临 妈咪论坛 (http://bbs.mm-bb.cn/)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