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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曾汉林含冤12年,中国十大诈骗案,终于真相大白 [打印本页]

作者: ts1208    时间: 2011-12-16 14:16     标题: 曾汉林含冤12年,中国十大诈骗案,终于真相大白

十二年后曾汉林的案件重审,地方法院会否坚决捍卫我国司法,对曾汉林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审判呢?

曾汉林,90年代爱国民营企业家,原广东飞龙集团董事长。曾汉林热心家乡建设,对国家充满热诚。只因十年前成都法院的草率判决,一个欲加之罪“合同诈骗罪”导致曾汉林一夜损失了当时国内最大的优质民营企业之一“广东飞龙集团”,更令曾汉林成为一个有家而归不得的可怜人,被迫流亡国外十多年。曾汉林由一个爱国农民企业家变成中国“重大经济犯罪通缉犯”之一;中国警方“10大诈骗通缉嫌犯”; 2011年2月17日下午,曾汉林被加拿大遣返回国,曾汉林亦成为了在赖昌星之前被加拿大政府正式强制遣返的史上第一人。

2011年11月17日,这是曾汉林案件真相大白的一天。
对于曾汉林,这是一个世纪的重要时刻,飞龙诈骗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汉林案件开庭审讯,虽然审讯表面是公开,但其实只是一个仅可坐20余人的法庭,其中只容许曾汉林的两个家属到庭观审,其余均是当地法院安排的内部工作人员坐在庭内进行闭门审讯,期间更拒绝外界的一切人士接触审讯,

在过去十多年,外界传曾汉林利用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和财务审核报告,诈骗成都联益股权,并携诈骗所获得的3500万元贷款出逃加拿大。

真相到底是怎样?

在这次曾汉林案的闭门审讯过程中,事实揭发出公诉人(控方)从来没有提供任何的书证可以支持他们对曾汉林的指控,原来十年前对曾汉林的“合同诈骗罪”指控,一切都只是公诉人单方面的凭空猜测,毫无法理依据。只是口说而并无凭证。反而辩方律师杨照东却提出了大量强而有力的证据推翻了公诉人对曾汉林的无理指控。其中提出的证据包括:国际权威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1993到1995年的审核报告;1996年的广东资产评估报告,1997年到1999年中的成都联益上市公司年报等实质证据。
在公安搜查的过程中,证据证明曾汉林个人并没有占有或挪用公司的一分钱。这一事实推翻了十年前外界所传曾汉林挟诈骗股权所得的3500万元出逃这一说法。审讯中更败露出当年公诉人虚报了数据,把飞龙集团的债务情况无理的重复计算。

曾汉林案的相关资料早被公开。期间更得到多位中国法学和经济学专家证实:“曾汉林案并非刑事合同诈骗,他们都一致认定只属普通民事纠纷案而已。”专家团中更包括一批在中国法学界举足轻重的专家。曾汉林案由始至终都是极具争议性,当年广东省与四川省之间就存着极大分歧。

在上星期,一家国际权威媒体“环球邮报”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汉林的开庭审理后,作出了相关的报道。在报道中他们呼吁中加两国领导人应关注案件发展。

此曾汉林案现以其特殊的背景倍受国际社会及外事部门的高度关注,其判决结果必将成为审判此类海外遣返案件的风向标,更将对中、加两国刑事司法合作产生深远的影响,故此,希望国家可以公正,妥善地处理此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件审理过程的资料及证据已被全公开,详细请游览以下网站: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11381121
http://jdlspl.fyfz.cn/art/10434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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