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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受害人却被判故意伤害罪 [打印本页]

作者: 绿色心情    时间: 2022-1-1 18:57     标题: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受害人却被判故意伤害罪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受害人却被判故意伤害罪》

  我叫王秀吉,女,汉族,来自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旧圃镇沙坝村,联系电话:15287000051

  因前夫(唐伟)婚内经常出轨,我一气下出门打工,在我出门的第20多天(即2018年5月10日),前夫曾发信息称要去我妈家大干一架,在2018年5月13日夜里近12点,前夫唐伟邀约发小(高超)一同追到我妈家门口,到场就打砸我妈家门(有证人听见打门声音及其夸张)并辱骂,恐吓,威胁说:他家黑白两道占的很硬,要来把我全家诛灭掉!我哥(王秀超)和母亲被吵醒后,下楼打开门,唐伟见状直接把手里的婴儿丟在地上,我母亲赶紧去抱着孩子。唐伟态度更加凶恶,导致双方发生口角抓扯。与唐伟前来的高超不但没有拉劝,反而前去帮唐伟的忙 一同将我哥《王秀超》按翻在地拳打脚踢。导致王秀超全身青紫后、唐伟又从我母亲《张庆秀》手里的一串钥匙抢走至今没有归还。同时二人再将我哥按翻在地殴打的过程中我母亲抱着外孙亲眼看着唐伟手捏石头乱甩打,导致高超被唐伟的石头所伤(高超的伤情鉴定为石头所伤,在怎个打架过程中,王秀超从未拿过石头)一个母亲抱着别人的孩子,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被女婿带人拳打脚踢,至今提起还是泪流满面!而案发后,负责该案例派出所民警却只在当晚叫上我方去录口供。对于唐伟,高超8天后才一同叫去录口供,分明是派出所故意留时间给高超,唐伟沟通串供,致使被石头他伤的高超诬陷说是王秀超拿石头打伤他的。且三年期间并没有任何足以批捕的证据逮捕王秀超。三年内,经检察院两次都打转派出所,未批捕王秀超。就因高超在唐伟指使下,死缠烂打,无理上访,相关负责人为了结案,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以唐伟的证词批捕王秀超。

  在(昭阳区人民法院)负责开庭审理本案时,相关法官(胡琼,陈世琼,鲁桂)一直包庇高超,偏向高超说话。(此案在2021年8月10日上午九点开庭审理时,唐伟及其母亲拿着手机拍视频,法官也不追究是否录到视频并且删除,只是叫其收起手机。开庭中途,因对方没有证据,法官有意给时间同对方沟通,借口说喊他们第二天带证据来再开庭。后第二天,我们到场,对方同样没证据。并在第二天,陪审员就与唐伟及高超沟通说:你们这些不能做为证据。并向对方递点子说:星期五我给你发信息!整个过程中,陪审员明目张胆与对方有直接联系,压制我方!为公平公正,我方曾提出申请陪审员回避,法院也未批准)同时,昭阳区人民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与高超,唐伟勾结,与唐伟的虚假证词草率判王秀超的刑,断冤案。而我的母亲(张庆秀)证词里唐伟拿石头乱打,法院不认可,不落在判决书上。并且高超多次口供不一样,最后一次口供说:他的伤怎么形成的,他也不晓得,是唐伟跟他说是王秀超打到的,他才知道,这有很大的嫌疑!且本案没有重要证据石头所在!证人唐伟本就是闹事的主谋,怎能以其口供判刑,且唐伟证词为孤证,不能做证!此案,证人,证言,证物都缺失!

  一家人好好的睡着,祸从天上来,被打上门来,二打一,一审,二审法院居然还以故意伤害罪判刑,法院的行为,是否在教我们以同样的社会方法去报复对方,法院还必须支持!我本守法之人,我认为我们夫妻有矛盾是自身原因造成,是其自身未处理好夫妻关系,无权责怪我家人,更无理追上门打闹,辱骂,恐吓,威胁。且我只是平民,无权无势查到公安,法院滥用职权,却也导致自己的哥哥蒙冤入狱!法院一句说判就判,却没想过对我整个家庭造成多大的伤害,母亲血压突升到200多,经抢救才无生命危险,天天泪流不止,自言自语,精神已错乱!出次冤案,我到处上访,都无果,有关部门到处推脱!我没有黑道的支撑,也没有官道的背景,只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能为我哥讨回公道,将我哥无罪释放,希望引起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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