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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湖北恩施:引来”金凤凰“ 招商变”欺商“ [打印本页]

作者: yongbuyanbai2    时间: 2021-9-17 14:48     标题: 湖北恩施:引来”金凤凰“ 招商变”欺商“

恩施州清江缘商贸有限公司是恩施市人民政府2013年招商引资企业,由于恩施市人民政府出让的工业用地上,有7.96亩被恩施易事通汽车运输公司非法占用,且施工过程中遭遇无理阻工,企业多次向原恩施市国土资源局( 现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恩施市政府反映,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企业落地恩施市7年,投资上亿元后,无法再继续推进项目,合法投资人被非法占用者“逼退”:企业申请退回土地,撤资离恩。
        目前,恩施市人民政府已拟定再出资整体收回(含企业已经投资修建的综合楼等建筑物)。
        电视问政:市 长表态以问题的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针对曝光的问题,恩施市市 长苏勇做表态性发言。

        苏勇说,针对问政的个案,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深入查找思想意识、工作作风、履职能力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细化、实化问题整改清单,以问题的整改倒逼责任落实,让市场主体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事情起因:非净地转让埋下隐患
        恩施州清江缘公司负责人说,2013年,经恩施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公司2017年6月以挂牌竞拍方式取得位于恩施市阳鹊坝村的185亩土地使用权。
        在该宗土地交付过程中,清江缘公司发现两点“猫腻”,一是该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中东面是一条泄洪溪沟和泄洪天坑,经勘测约1435平方米,而根据有关规定“泄洪通道属不应出让土地”;二是在土地交付过程中,该企业又发现权属面积中有7.98亩已被易事通公司占用建设而不能交付。
        于是,后面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清江缘公司“有证无地”,易事通公司“无证有地”。

        知情人士说,易事通公司上述占地建设违法行为,在2014年5月就受到了原恩施市国土局(现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处罚,处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部分地上建筑物予以没收;二是对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部分地上建筑物予以拆除。2017年11月22日,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对该宗地所在位置的“两违”进行专项清理整顿,但不知道市什么原因,易事通公司的违章建被保留了下来。

        因红线土地范围内有违章建筑,清江缘公司4次申报建设规划均未能获得批准。自2017年7月起,清江缘公司多次同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涉,但也没有结果。恩施市经信局在2018年4月20日就此事以红头文件形式上报给恩施市政府,也未见批示。
        此事也就一拖再拖,该项目作为恩施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也引起了当地电视媒体的高度重视。
        2018年12月24日,此事在恩施电视台“电视问政”中首次播出。2019年11月,恩施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储清江缘公司用地及建筑物,收储工作由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负责。
        然而,双方经过长时间多方交涉,收储工作并无实质进展。
        “恩施市政府决定收储后,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推诿扯皮不作为,收储协议很难履行。” 清江缘公司负责人说。
        2020年7月30日,此事再次在恩施州营商环境电视问政节目中播出。
        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魏顺军作为被问政当事人,他说,土地未能净地出让确实存在问题,但拆除易事通的非法        占地也属于破坏营商环境。

        纠缠不清:当地两次”签约”又“违约”
        本来以为事情到此就能解决,清江缘公司负责人也松了一口气。
        2019年11月,恩施市政府出具会议纪要同意收储清江缘公司的土地,但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收储过程中却以种种借口拒绝执行。
        魏顺军局长对此的解释是:“清江缘公司收储的事情没人给他汇报,负责收储清江缘土地的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谭红税、马华锐及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杨军等与清江缘公司代表双方签字约定的事情不作数,被局党组否定了。”
        清江缘公司负责人气愤的说:“他们如果没有得到局领导的允许,敢和我们协商签约吗?盖有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鲜红公章的关于拟收回清江缘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文件,难道局领导不知道?”
        由于双方对此分歧较大,收地之事最后不了了之。
        在第二次电视问政之后,2020年12月1日,原常务副市 长田贵周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参会领导有原市 长苏勇(现任市 委 书 记)、副市 长董晓明,再次决定有偿收回清江缘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会上经反复讨论,为了规避责任、风险,最终要求聘请五家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随后,恩施市政府于2021年2月3日又出具了 [2021]1号常务会议纪要。2021年2月9日,清江缘公司与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协议书明确约定了收回范围及补偿范围及标准,以双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
        在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组织下,经在全国范围内询价9家后,选取了三家具备全国A级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公平、公正的评估。三家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平均值约为1.954亿元人民币。
        然而,三家评估公司正式评估报告出具后,魏顺军局长又认为“工程款造价过高,不合实际成本”,拒绝履约赔偿。
记者采访了当时参加评估的工作人员张诚(化名),他讲述了评估的过程:“按照协议约定,对清江缘公司的补偿范围及标准以双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本协议签订后,市自然资源局和清江缘公司一致同意在全国范围内选取具备A级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清江缘公司的土地及建构筑物等进行综合评估,市自然资源局且要求聘请三家A级评估公司。对此清江缘公司提出过异议,认为只要请一家即可,但市自然资源局不同意,并承诺三家都由他们出钱。在通过发询价函的方式选定了三家评估公司后,在评估合同签订之前,市自然资源局分别组织了三家评估公司开会,会上收储专班的成员及市自然资源局纪检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评估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必须依法依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估,不得串通,并对所出具的评估结果负全责,对任何私下干扰他们评估工作的人和事进行监督及举报。三家评估公司也慎重的对评估所需要的资料进行了汇总,并列出了清单,随后签订评估合同,以2021年2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市自然资源局及清江缘公司根据清单提供了所需资料,全部资料交市自然资源局汇总审查审核后复 制了五份,分别加盖了双方的公章,然后才提供给三家评估公司。评估初稿结果出来后,市自然资源局又组织召开了对三份评估初稿的答疑会,并邀请了市审计局、司法局、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参加,清江缘公司与市自然资源局分别提出了书面的异议。最终三家评估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10日,出具了正式的评估报告。”
        “前前后后八年时间,我有种被关门打狗的感觉。刚刚来的时候,我是满怀信心的,没想到却碰上了这样的事。”清江缘公司负责人无可奈何地说:“恩施市2020年还被树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可是我们的遭遇却让前来投资的企业家心寒。”
        魏顺军坚持认为,评估中土石方工程款评估过高,他建议清江缘公司通过法 院诉讼解决此事,法 院判赔多少就赔多少。(吴江 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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