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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淮安区闸口、闸北两村1600余亩耕地被非法侵占,谁受益?(转) [打印本页]

作者: 绿色心情    时间: 2021-6-25 08:26     标题: 淮安区闸口、闸北两村1600余亩耕地被非法侵占,谁受益?(转)

  日前,淮安区淮城镇的村民向媒体投诉:淮安区(原楚州区)、淮城镇和闸口、闸北两村三级领导合伙滥用职权、乱作为,勾结开发商权钱交易;从2011年至2013年,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非法侵占、滥用闸口、闸北两村耕地1635.27亩(闸口村耕地总面积1222.8亩+闸北村耕地总面积1097.26亩―合法征用面积684.79亩),将两村的耕地和农用地、宅基地包括水利设施全部毁坏,将耕地改成商业用地,建成高楼、商品房、商铺和酒店等出售,从中谋取暴利;为尽快得到这两个村的耕地和农用地、宅基地,淮安区(原楚州区)、淮城镇和闸口、闸北两村三级串通一气,强强联手,进行突击拆迁,并巧立名目,以地方政府航拍图为名,将被拆迁近30户村民院子内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设,强行拆除,不予补偿,严重侵犯了被拆迁村民的合法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两个村的村民在长达十年中去市、到省、进京上访,却遭到区里多次打击报复,被强加罪名、行政处罚等,连到邮局寄信都寄不出,坐火车、高铁也受控制,甚至进京上访时都被绑架回来,一路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回淮安后还进行非法拘禁,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严重限制和威胁。这种“涉黑涉恶”行为,在村民中引起极大民愤。
  
  因此,投诉的村民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等法律法规规定,请求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种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和违法官员进行严肃查处,并要求淮安区合法补偿被“突击拆迁”的村民院子内的房屋损失。
  附:
  ●举报信
  
  
  
  
  
  ●征收两个村六个组土地数量汇总表
  
  
  ●律师意见
  1、针对此事件陈述的事实,投诉人如有证据证明被举报的领导个人存在贪污腐败或渎职、滥权等违法乱纪行为,可就相关事实和证据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2、如果相关投诉人因当地政府违法拆迁或涉嫌侵占征地款项,可据实向当地纪检或监察部门举报。
  3、如果相关投诉人因当地政府违法拆迁或涉嫌侵占征地款项、损害拆迁农户合法权益,可据实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本文转自中国城市新闻网:http://www.chinahohm.com/shehui/content_212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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