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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贾仲红向山西省委实名举报赫瑞、庞明熙》(转 载) [打印本页]

作者: 黑白对白    时间: 2021-1-30 12:27     标题: 《贾仲红向山西省委实名举报赫瑞、庞明熙》(转 载)



  

  贾仲红说明:此实名举-报信,寄给山西省委全体常委。

  进入正文前,贾仲红说一下向省委常委们发起举-报的背景:

  赫瑞、庞明熙腐.败利益集团对贾仲红及其农民工兄弟们实施的明火执仗的抢劫牵扯出来的维-权问题,贾仲红向大同市委等9部门进行过实名举-报。没想到,竟然无任何部门任何人向受害人调.查.问话,也没有部门了解问题并解决问题。不但如此,1月28日,竟然有陌生电.话号致电贾仲红并含沙射影地威胁贾,宣称“你出来,我给你解决问题......”。重要的是,致电人竟然以“媒体人”的身份致电,但是却不敢清晰说出所在单位等具体信息(有电.话录音),该电.话号码为:15035288894。请上级追.查.此人是否系赫瑞派出的“走狗”。

  上述事实说明:在大同这块土地上,赫瑞是能够罩得住自己的。面对赫瑞庞明熙腐.败利益集团的系列问题,大同市委及其领导下的收到贾仲红实名举-报信的各个单位都是不作为的!道-理-很简单:只要他们不作为,赫瑞腐.败利益集团就敢乱作为。

  赫瑞腐.败利益集团的所作所为和大同市委及收到贾仲红实名举-报信的所有单位的表现,都是有悖于党-中-央-的要求的,是没担当的!他们根本没有听党-中-央-的话!不听党-中-央-的话,就是“不讲政.治”。“政.治意识”这个“定海神针”如果插不到现在大同市委主要领导的灵魂深处去,每天讲多少高大上的话却偏偏不办实事,那都是瞎扯淡。

  面对大同各收到实名举-报信的各单位的反应,贾仲红实在无奈,只好向全体省委常委实名举-报并请省委出手帮我和我的农民工兄弟们解决维-权问题。

  特别说明:如果贾仲红现在主张的维-权诉求、结算诉求是不合-理-的无-理-取闹(结算诉求可以请同行业面对事实施工量结合市场行情进行检验),请用绞刑把我绞死,如果明熙公司到现在仍然胡搅蛮缠,请把庞明熙、郭利光这些家伙们统统绞死!我贾仲红愿意用生死面对这个事情。真是欺人太甚了!赫瑞他们太不像话了!太过分了!

  请山西省委和楼阳生-书-记-帮贾仲红和他的农民工兄弟们做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九.届五次会议上讲话明确: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此为依据,贾仲红说出下面的心里话——

  为什么大同市环保局长赫瑞面对自身严重腐.败问题引发的黑势力镇压农民工讨薪维-权事件如此淡定?为什么赫瑞纵容外甥庞明熙滥用天镇县非辖区警察和天镇县劳动局公务人员镇压农民工讨薪维-权?为什么庞明熙腐.败利益集团竟然要霸占贾仲红的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

  上述疑问幕后,是不是赫瑞在作总指挥?单位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泛滥化!泛滥权力庞明熙化!庞明熙权力家族化!家族权力利益化!利益终究赫瑞化!谁在幕后导演一系列的“接化发”?是赫瑞呢?是赫瑞呢?还是赫瑞呢!

  赫瑞、庞明熙们,你们看在习-总-书-记-严重强调的“政.治意识”的面子上,照顾照顾张吉福-书-记-一下,替张吉福-书-记-省省心,这样不好吗?你们非要竭尽全力推动张吉福-书-记-对大同市信 fang工作的指示陷入全面被动的泥潭吗?

  唉,两个滥舅舅,臭了一锅肉.......

  山西省全体省委常委:

  实名举-报人:贾仲红,农民,身.份.证.号:142132197301262911。

  被实名举-报人:

  赫瑞,大同市环保局局长(庞明熙舅舅)。

  庞明熙,大同市环保局公职人员(赫瑞外甥)。

  诉求:

  1、请山西省委、省.纪.委主持公道,为贾仲红和他的农民工弟兄们向庞明熙利益集团讨要工程款(否则贾仲红连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也无法解决)并帮我们向赫瑞、庞明熙腐.败利益集团讨回他们企图霸占我们的机械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

  2、请痛痛追.查.处-理-腐.败分子赫瑞和庞明熙的腐.败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动用外地黑社会混混威胁恐吓讨薪农民工并企图霸占贾仲红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问题、动用非辖区警察镇压农民工维-权行为问题、动用天镇县劳动局赵成和范忠乱作为镇压贾仲红和他的农民工兄弟们维-权问题、“骗抢”贾仲红施工机械车辆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问题。

  事实与-理-由:

  问题一、赫瑞是庞明熙的“政.治靠山”、“政.治.保.护.伞.”、“腐.败利益共同体”。

  山西省明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天镇县新城污水处-理-厂项目。明熙公司是一个十足的皮包公司,无工程机械设备,无工程技术人员,只是背后有关系。他们经营的主要内容,就是“关系”。“关系”是谁?清晰可见的,是大同环保局长赫瑞。赫瑞身后,有没有更大的“老虎”撑腰?这个问题,待省.纪.委彻.查.。

  明熙公司的人事关系极其清晰:明面上看,明熙公司的法人是柴文生,实质上,柴文生是庞明熙的外甥,庞明熙是柴文生的舅舅;而赫瑞和庞明熙的关系也非同一般:赫瑞是庞明熙的舅舅,庞明熙是赫瑞的外甥。

  三个人当中,两个是舅舅,两个是外甥。

  赫瑞,是大同市环保局长。天镇县新城污水处-理-厂,是大同市环保局的项目。

  庞明熙,大同市环保局公职人员。这家伙不好好上班,在明熙公司主持工作、把控大局,是绝对说了算的人。

  还有,赫瑞的外甥女婿(即庞明熙姐夫)郭利光也在明熙公司有股份,庞明熙姐姐、姐夫都在把持明熙公司重要岗位。庞明熙姐姐、姐夫有无公职,待.查.。

  应了一句老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往根子上说,庞明熙是赫瑞的业务代-理-人,赫瑞才是明熙公司真正的幕后大老板。按照法律规则,只要柴文生愿意顶罪,根本抓不住赫瑞、庞明熙这两个“滑头”。所以说,如果腐.败官员信仰缺失、官.德.沦.丧,党.纪.国.法再多都搞不定实实在在的腐.败分子!

  农民贾仲红认为:法律要想被正确落实,代表真-理-的正确意志必须起到主导作用。否则,法律将会绑架真-理-。如果法律绑架了真-理-,党和人民事业就没前途了!想把赫瑞和庞明熙揪出来,必须打破法律的藩篱。否则,法律的“棍子”根本打不到应该打到的赫瑞和庞明熙身上,只能打到并不重要的柴文生身上。而本质上,柴文生只是赫瑞腐.败利益集团的傀儡!

  刨住根子,往简单里说,舅舅赫瑞把工程给了外甥庞明熙。至于柴文生等其他人,都是配角,只是傀儡,根本不起主要作用。庞明熙常常在工地办公楼出现,主持主要工作,拍板重大事宜。为避嫌,掩耳盗铃地对外宣称自己“姓张”,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内情是咋回事。

  问题二、庞明熙腐.败利益集团动用外地黑势力社会混混意欲撵走维-权农民工,霸占贾仲红工地材料和施工设备。(黑势力到达工地威胁、恐吓农民工共两次,第一次大概十余人,第二次20人左右,“黑社会”们说话好像是太原一带口音。)

  ......(其余文字百度搜索[山西大同:贾仲红实名举-报赫瑞、庞明熙])

  维-权人:贾仲红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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