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须担责,侵权要赔偿,这是古今中外不变的法理,难道只因你是政府官员,就可以任意血洗商户打砸抢、违法犯罪吗?难道就可以免责不承担赔偿责任吗?市中级法院一而再三发回重审,纵容了区法院一而再三枉法裁判。一个清晰明了违法强拆赔偿案,在法院这里能久拖七年八审七判不赔偿,无休止,无限期来回踢球不做终审裁决。现在营口中院已经超期审限不下判决,是否有行政干预司法不得而知,神圣的法院还有公信力吗?其实质是藐视x i 主.席.领.导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两级法院对公平正义的践踏,对公民权益的漠视、残害。创造了中国行政诉讼案的历史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