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民企营商环境之殇:洛阳市政府 “商业版吴氏闹剧”寒了谁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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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地泛光
时间:
2019-2-12 14:43
标题:
民企营商环境之殇:洛阳市政府 “商业版吴氏闹剧”寒了谁的心?
最近吴姓艺人从“蜜糖恋”秒变“牢狱案”的风波带火了一个梗:“谈恋爱吗,要坐牢的那种”。这世界就是这么吊诡,明明昨天还你侬我侬、海誓山盟,下一秒就撕破脸从情感纠纷变成刑事案件了,gonganbu的人都动用了。其实,同期上演的还有与之如出一辙的某科技公司与洛阳市政府的合作案,堪称商业版的“吴氏狗血大戏”。
小编简单捋了下事件始末,虽说有吴姓艺人珠玉在前,但是说完全不震惊那是不可能的。
事件始于2013年惠普公司与洛阳市政府合作的一个名为“惠普-洛阳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的项目。这个项目投资总额达到20亿美元,是洛阳引进的最大IT项目,也是洛阳市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目的的重要战略新兴项目。
当时为了促成该项目,引来惠普这个“金凤凰”,洛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洛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宋殿宇带队,连续五次带队与惠普方进行洽谈。签约仪式上,河南省省委书记/省长谢伏瞻等领导,洛阳市政府的全体班子成员悉数出席签约仪式,惠普方也派出了全球高级副总裁、惠普软件集团业务总裁汉斯皮特·克莱等惠普软件集团高层的豪华阵容,可见双方对这一合作项目和前景的看好。当时见证这一盛事的还有来自中央、省、市的新闻媒体人士。
当时的协议表明,第三方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则作为双方委托负责“洛阳国际人材软件基地”的运营管理。后2017年10月,惠普拆分出中国区业务,因业务变更而终止了该协议。
事件至此,不过是一个政商合作又结束的普通案例,第三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只是作为一个默默干活的运营方出现在背景里,存在感并不强,并没有特别的地方,然鹅,gc来了!
洛阳市政府在协议终止后的后续工作中与第三方委托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产生了分歧,于是便动用洛阳纪委、洛阳地方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对该高科技公司某高管进行强制管制措施,并超额涉案金额50倍冻结该高科技公司相关账户。
本来是一桩经济纠纷的民事案件,关于处理这类经济纠纷案件,最高法也曾下达文件,明文表示不能打着“国资”的旗号,动用纪委,损害民企的合法权益与相关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也明确表示,“对于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行为,我们应当依法坚决予以制裁。对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经营行为,我们应当坚决依法予以保护。对于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小企业和大企业,我们要一视同仁,平等保护。绝不能单纯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公共利益等为由,置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正当诉求于不顾,损害其合法权益。”
可是,洛阳市政府利用洛阳公安系统对个人与企业进行责任追究,并罔顾国家法纪赤裸裸地明言威胁:“给钱就可以不追究”。而此举正是为了给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施压,以干预与其的经济纠纷,谋取不正当利益。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剧情真是跟吴姓艺人的故事很相似?
都是蜜月期你侬我侬,关系如蜜糖,散火时却骤然翻脸,利用公权关系将合作伙伴打入牢狱,通过公权机构的介入,威胁对方妥协;
都是将简单的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
都是以“拘禁相关责任人”的方式,借法律之名,行威胁之实;
不同的是,一个主人公是知名艺人,一个却是地方政府。
不得不说,在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打造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河南洛阳市政府敢于公然违法违规,无视民企利益,破坏正在向好的营商环境,也算是典型的与政策背道而驰的反面教材了。
我们知道,民营企业在推动国民经济稳定发展、提升国家经济软实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其在经济活动中向来处于弱势地位,受到多方掣肘。为了盘活民营经济让其为国民经济注入活水,国家一直对其进行多方扶持。尤其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多次指出“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从针对民营经济的4000亿纾困资金、银监会的“一二五”计划再到“拖欠民企账款的专项行动”……,这一系列利好政策都显示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以民营经济促整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倾向。
河南省长在《全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也特别强调:“政务环境是营商环境的推动者和引领者,关系着经济的发展、政府的形象、企业的信心。”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在该会议上同样特别表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现阶段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不仅对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就在不久前,洛阳市委书记李亚会见了辽宁忠旺集团来洛阳的考察团,在双方的深入交流中,市委书记李亚会多次表示迫切需要更多企业加盟合作共谋发展,洛阳市委、市政府将将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忠旺集团在洛投资兴业营造一流环境,推动合作项目尽快落地。
话音言犹在耳,洛阳市政府就赶着来啪啪打脸了。
也算是罔顾国家法规、不顾人权与民企基本利益,与国家政策和大势逆向而行、倒行逆施的反面典型了。
综上,洛阳市政府在本次合作事件中犯了如下三宗罪:
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将“民事纠纷”上升为“刑事案件”;
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说过,“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企业充分施展拳脚、专心谋发展的必要条件。”
而洛阳市政府却为了达到目的,将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民事纠纷”,利用公权机构介入,上升为“刑事案件”,以谋求经济利益;不顾民企和相关负责人合法权益。作为政府部门,本该是守法的典范,却以权相胁,威胁对方“给钱就不追究”,罔顾国家法律法规。
与国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破坏民企信心;
王国生书记还说,“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要“优化营商环境,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当地政府辛苦服务几年,反而落得个“高管锒铛入狱、冻结公司财产,并被暴力胁迫”的结果,如此恶劣的营商环境,如此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和无序的市场秩序,让河南当地的其他民企怎能安心与政府合作,这让政府公信力如何维持?
关门打狗,把投资方的财产攫取干净。
王国生书记强调,有效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洛阳市政府不顾国家法律、政策导向,利用多个公权机构介入到一桩民事纠纷中,意图关门打狗,把投资商的资金攫取干净,这种做法令人齿寒。
笔者手中有一份数据:“改革开放40年,民营企业的重要性早已超过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对我国GDP的贡献超过60%,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而对技术创新成果、城镇劳动就业的贡献率更是超过70%。”民营经济对于国民经济的推动力与重要性已经毋庸置疑。
然而在国家三令五申,连续出台政策助力民营企业稳步发展,为其创造良好营收环境的今天,还有地方政府公然违法违规,与政策背道而驰,为转型阵痛的民营经济再添一抹乌云,让本来趋向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蒙上一层阴影,长此以往,民企如何敢放心与政府合作,如何能够推动政企合作,共同为国民经济腾飞献策献力?
对于洛阳市政府的一系列做法,笔者想问,是否有相关法规予以约束,能否还涉事企业一个公道,能否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精诚合作,共创共赢创建良好营商环境?能否好好的响应政策,鼓励入驻,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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