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把我扔进长江!” 武汉江堤边的危房住户是老军人(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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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牡丹花
时间:
2018-8-15 15:31
标题:
“把我扔进长江!” 武汉江堤边的危房住户是老军人(转载)
2018年8月,长江将进入主汛期,清除江堤内的防洪障碍物刻不容缓!然而,在武汉市繁华的硚口区汉江堤边,却有一幢危房一直存在多年,屋脚离汉江水面仅有二三米!而更令人担心的是,一对年近80岁的老夫妇及其子孙9人竟一直住在危房内!
何泽金夫妇在危房旁
这幢危房的房主名叫何泽金,今年已经78岁。何泽金老家在湖北省红安县农村,1963年应征入伍,在武汉军区当通信兵,当过通信班班长,多次立功受奖。1970年,何泽金退伍回乡,后被招工到阳新煤矿,1977年调入武汉制氨厂,负责电话维修技术工作。武汉制氨厂,是有着3000多名职工的国有企业,何泽金兢兢业业,一直工作到退休。
何泽金和妻子谌良英生有四个儿子,妻子没有工作。1980年,制氨厂分配住房时,因为何泽金家里人口多(还有老人),未能分配到合适的宿舍。后经厂部研究决定,将位于汉江堤边水泵房堆杂物的房间共4间分给他家居住,以解决其家庭困难。
相比厂里的宿舍,何泽金一家所住的水泵房十分偏僻、荒凉,别人都不敢来,而大功率的水泵日夜运转,噪音大,居住环境很差。每年7月到了长江的主汛期,水泵房都会被淹没一次,何泽金一家只好搬到厂里临时居住。何泽金是退伍军人、国家职工,能理解厂里的困难,也感激厂里的照顾。1998年长江发大水,江水涨到了二楼,何泽金用钢管、竹排做成简易栈桥,从二楼搭到江堤上,家人才能进出。
当时,厂领导曾向何泽金承诺:如果以后新建宿舍,会重新为他分配住房,可谁曾想这一承诺落空了。后来,制氨厂改制,整体转让给湖北双环公司。再后来双环公司私有化,由武汉双强化工有限公司接管,直到双强公司搬迁转让给武汉地铁公司,上述公司均没有对何泽金一家的住房另作安排。工厂被卖掉后,水泵房被拆除,何家的水、电也被断掉,何泽金只好自己花钱,通过居委会从附近的武汉有机化工厂宿舍铺设自来水管、架设电电线,接水、接电等。
在企业多次转制过程中,何泽金及其一家对该自管住房的承租权被一再漠视,没有人通知何泽金办理房产证,现房屋所有权证号:武房权证硚字第200600843号,不可思议地落到了双强化工的名下,而这家私企转让给武汉地铁公司后,事实上已经不复存在,却试图获取非法的征收利益。
期间,何泽金的四个儿子长大成人,老大做小生意并结婚成家,老二顶职后下岗打工成家,陆续从水泵房的房子搬了出去,没有工作、只能打点零工的老三老四先后结婚成家,生儿育女,一家三代,仍有九口人居住在这里。何泽金一家的四周建起了漂亮的、有欧式风格的汉江六桥,汉江对面有现代化的中德百威啤酒厂,江堤外建起了高层住宅楼,而何家似乎成了江堤内的一座孤零零的小岛,在武汉打造山水园林城市中,何泽金一家住的水泵房就像城市的一块牛皮癣,破败、凋零,与汉江边的美丽风景极不协调!
危房与周边环境很不协调
2015年,武汉市硚口区开始实施汉江硚口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6年2月,硚口区水务局堤防管理科要求何泽金拆迁所住的房子,提出按堤防违章搭建物处理,而且确定双强公司为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远远低于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标准,理所当然遭到何泽金的拒绝,一些不明身份的人强行要将78岁的何泽金拉到车上,逼其一家人离开,然后进行强拆,由于何泽金的抗拒,强拆没有得逞。此后,堤下通往何家房子的路被堵,何家门、窗常常被砸,开来的钩机一拉,砖混框架结构的房子摇摇欲坠,住在里面的老人、孩子随时会被砸在里面。何泽金还经常受到有些不明身份的人的威胁和恐吓。一次,何泽金老人在悲愤中冲这些人吼道:“把我扔进长江!”。
2017年6月,长江进入讯期,硚口区水务局江局长亲自来到何家察看,握着何泽金的手,表态说7月份一定要解决好拆迁这个问题,并说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对两位老人的事要适当放宽一点。水务局有的干部也有点看不下去,对何家的情况表示同情,然而水务局堤防管理科有关负责人却扬言:“等两个老的死了再拆,现在不拆!”一个月后,长江发大水,何家房子的一楼被淹,何泽金的老伴在高处摔倒,腰椎骨断了两截,送到同济医院做了手术,住院20多天,总共花掉12万多元(只报销2万多元医药费),加上后续其他医药费,何泽金已花掉二三十万元。如今,老伴谌良英每逢天阴下雨,腰疼得直不起来,甚至不能下床走路。何泽金也有高血压、痛风等老病,一次犯了高血压,家人打120,急救车却因为路被堵进不来,只好请人用电瓶车把他送到马路上,差点出了生命危险。
何泽金及其家人合法享用该公房的承租权,这是历史形成的事实,一直没有改变,后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双强公司采取非法手段试图剥夺这一权益,而武汉市硚口区水务局堤防管理科作为征收人,行政不作为,致使这起房屋拆迁拖延至今,威胁到长江防汛,威胁到何家老小三代人的生命安全,影响到汉江江滩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
一、何家的自管公房承租权取得于1980年,企业后来历经多次改制,按照《合同法》二百二十九条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何家作为自管公房合法承租人的地位不变。
二、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22条、第26条、第33条规定,何家相对于房屋所有人有更多的财产权益,有作为被拆迁人获取拆迁相关补偿的权利。
三、已经影响到一家人的基本生存权,尤其到汛期,不仅影响行洪,也使何家人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四、何泽金的基本要求:何泽金一家应该作为被征收人;应该享受公房租赁人的征收待遇;应该能确保解决何泽金一家九口的居住问题。
老夫妇时刻担心江水上涨
何泽金是退伍老军人,已退休多年,家境困难,三代同堂共九口人蜗居于此,这是全家唯一的窝!如果他们失去房屋,将失去寄居之地和生存之本!双强化工仅为获取非法的征收利益就采取非法手段强行剥夺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典型的恃强凌弱,是违背了社会公义的违法行为。作为政府机构的征收人则不作为、违法行政,助长了双强化工的违法行为。
2018年2月,武汉市硚口区政府有关领导专题调度江滩四期综合整治工程有关工作,形成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会议指出,推进实施汉江硚口江滩四期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符合武汉市两江四岸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对于改善汉江滨水环境,进一步提升硚口地区城市品味和区位功能,以及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目前,汉江硚口江滩四期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何泽家一家所住的房屋越显孤零、破败、突兀,面对即将到来的主汛期,他们一家人的生命将置于危险中;而随着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迫近,拆迁也是必然的,但是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会不会被再次忽视?谁来保证他们一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2018年7月13日上午11点57分,记者打通武汉市硚口区水务局堤防管理科的电话,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接了电话。记者讯问如何解决何泽金老人一家的房屋拆迁问题?何时解决?该工作人员答复:拆迁问题,堤防管理科解决不了!就挂断了电话。
习 总 书 记 在十九大会议中说:“我们要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武汉市硚口区水务局的某些干部有没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他们心里有没有装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安全感和幸福感?他们接下来将如何作为?媒体将进一步关注之中!
文章来源 中国广播新闻网 (采写:王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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