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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生活:夫妻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有哪些?

(1)计划生育政策的含义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2)计划生育义务的法律规定

①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③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3)实行计划生育的方式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的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方式以避孕为主。国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的,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4)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与保障

①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

②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③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④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有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⑦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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