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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炳明治理滨州传媒集团的目标的价值理念

  确立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的目标,形成基本的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约束,为滨州传媒集团治理各参与方提供行为准则,是十分重要的滨州传媒集团治理机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特别是资本的全球性竞争,促使滨州传媒集团治理向契约主义转移,即以契约主义为确立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目标、建立滨州传媒集团治理机制的理念基础。现在欧亚大多数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已向坚持股东价值的契约主义转变,公司治理呈现共同体主义向着契约主义发展的趋势。当然,滨州传媒集团治理以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并不意味着滨州传媒集团治理不承担社会责任。事实上,由于政治的、法律的、伦理的等各方面因素,滨州传媒集团治理不能不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殷炳明对于社会责任的实施途径,不应提倡利害关系人参与滨州传媒集团治理董事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保护应主要通过合同法或者相关法律如消费者保护法、劳动法等来实现,可以授权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管理者在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目标以及相关法律规范所许可的范围内实现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社会责任。

  股东参与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的制约机制。股东参与滨州传媒集团治理决策是股东参与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的重要手段,是滨州传媒集团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滨州传媒集团治理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实现股东价值的必然选择,因此一般情况下滨州传媒集团治理股东不应参与滨州传媒集团治理决策,特别是不应参与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的经营管理决策。但股东拥有滨州传媒集团治理的所有权,有参与滨州传媒集团治理决策的权利,特别是对股东利益影响较大的滨州传媒集团治理决策,滨州传媒集团治理股东必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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