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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灯草村官商勾结,欺压百姓
关于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灯草村-队全体牧民土地流转一事官商勾结,欺压百姓,地方部门单位法院利用职权充当保护伞
2021?年10月,我们依法依规将自己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进行流转。在自愿、公平、合法的基础上,我方与合同相对人尹彩花进行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022至2026种植年度,以每亩每年500元的价格出租给尹彩花,并初步约定,每年每亩按30元递增,于2021年10月28日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租金已全部支付到位。
近期,尹彩花方在春耕过程中,多次受到身份不明人员的阻挠,称之前已存在”生效合同”,相对人是苏常修,签订了五年合同,由五名牧民代表签字生效,每亩每年350元,且金额固定不能随行就市。对于以上情况,我们牧民几承认与尹彩花之间的合同,不承认与苏常修的合同。理由如下:首先,这“五名代表”是如何产生的我们不知道,更没有授权他们代表我们去签订所谓的合同。土地是我们牧民生存的根本,土地流转涉及到我们全体牧民的根本利益,流转前,村委会应当征求全体牧民的意见,代表也应当由全体牧民推选和授权。但截止目前,我们没有参加过类似会议,更没有授权“五位代表”去签订合同;据此对于该份合同的效力,我们全村牧民绝不认可;其次,即使我方与苏常修之间存在合同纠纷,在调解无效(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应当是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而不是采取非正常手段阻挠尹彩花正常的春耕活动。再次,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我们牧民最大的愿望,也是党为之奋斗的目标,咱们共产党的初心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人民群众都能过上好日子。落实到实际中,如果我们在每亩350元和每亩500元的选择中都无法自主决定,我们广大牧民的民主,又该从何谈起?咱们党的“初心”又该如何体现?
我们坚信,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缺席
相关部门违法乱纪事实证明
2022年3月上旬,准备犁地时,被人乌鲁木齐县板房沟灯草村村委会进行阻挠,随后举报人前往被举报人处找到村委会杨书记、达村长、杨军书记反映该事,但是得到的答复是,该土地全部承包给了苏常修。且只要被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政府马镇长、王书记不过问该事,我们就不管了。
2022年3月15日,在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政府委员赛力克,吴尔垦副镇长、灯草沟乡一队队长、村委会杨书记、村委会副书记郭书记、灯草村村长达村长、灯草村老村长哈村长、苏常修均在场的情况下,举行了会议,整个会议过程中,相关部门领导全部表示该承包地全部承包给了苏常修耕种,绝对不给举报人耕种。
2022年3月16日,举报人再一次犁地,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政府委员赛力克、灯草村村长达村长再一次阻挠举报人犁地。?且与当日灯草沟村党支部委员会出具了风险告知书一份,?告知拖拉机师傅不要对争议土地进行犁地。
2022年3月18日,尹彩花再一次犁地,灯草村村长达村长、村委会杨书记又一次去地里进行阻挠,并恐吓在现场的与报案人签订合同的村名,如果不将承包土地承包给苏常修,就将其开除村委会,不在再是本村村民。
2022年3月22日,尹彩花再去犁地,苏常修停放多辆小汽车(新ADB286、新F83098、新A1GD19、新A2JP12)在地里进行阻挠,后举报人拨打了110进行了报案,灯草沟一队警务站出警对该报案进行处理,但是得到的答复是处理不了,该事情由灯草沟村委会负责人处理,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委员赛力克、灯草沟达村长及村委会不让犁地,该土地涉及纠纷。随后灯草沟一队村名大约8人前往了村委会开会。村委会处理的结果是该承包土地给苏常修耕种。
2022年3月23日,尹彩花犁地,灯草沟村委会杨书记阻挠坚决不让犁地,举报人便去了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政府,由于领导不在,只见到了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得到答复是不
在管辖职责范围内。便打电话给了乌鲁木齐县板房沟镇的副关证据为证。灯草沟村委会及板房沟人民政府一直坚称该土地流转给了苏常修进行耕种。但是并未向尹彩花出示将争议土地承包给苏常修的书面证据,仅有一份没有载明签订日期的造假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该合同中仅仅只有五户村民(即村民代表)签字,但是根据情况说明及实际情况,村民们并未选举村民代表,更没有授权其作为代表去与苏长修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苏常修也未根据所谓的合同向村民们支付承包费的相关凭证。
综上,尹彩花认为,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争议双方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相关部门等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村委会及镇政府本来作为基层领导就是帮助调解纠纷的,人民法院是各种纠纷的仲裁者,本应独立行使审判决,不应受到各种因素干扰,法官更应独立行使审判权。公安机关本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财产安全。而在本次土地争议过程中,各个相关的本应该独立的公正行使职权的机关,确相互勾结、充当保护伞、滥用职权、欺压村民。特此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多次投诉无果,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对于违法乱纪相关人员严惩不贷
联系电话1502291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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