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诈骗案"三年悬疑未决:受害人成最大赢家(转)
一起发生在云南景洪市由民间借贷引发的"诈骗案",经大庆侦办、审理三年后,仍然没有定论。
究竟是借贷纠纷还是诈骗犯罪?大庆人齐光文和冯伟向曹庆军出借1300万元,齐、冯为曹还清银行贷款和外债,曹庆军以西双版纳三套别墅过户到出借方名下作为还款保证。日后双方就归还本息数额和酒店经营权上产生分歧。曹庆军以"被诈骗"向大庆市萨尔图区警方报案。
该案历时三年,经东安分局警方侦查、萨尔图区检察院公诉、法院一审判决后,出借方齐光文和冯伟借出1300万元后,分别领刑15年。而"受害人"曹庆军则成为最大赢家,除借得1300余万元已无需偿还外,还将别墅以1700万元另卖他人。
目前该案已被大庆中院以"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左图:2016年街景中的澜竹别墅大酒店;右图:酒店所在别墅区入口)
更名抵押别墅借款1300万
2014至2015年,大庆人曹庆军在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陆续购买了五栋半别墅,装修后经营"澜竹别墅大酒店",为此欠下银行和个人借款共1000多万元。2016年末,曹庆军把酒店租赁给了王某,收取了两年租金。
由于债权人追得紧,曹庆军回大庆寻求借款还债。2017年5月,曹庆军通过他人介绍先后认识了在哈尔滨开贷款公司的齐光文和在大庆做典当生意的冯伟。冯、齐二人专程到西双版纳考察后,同意以酒店房产进行抵押,向曹庆军借款。
双方约定,曹庆军将名下用于经营酒店的别墅17栋、18栋、27栋及在儿子名下的11栋1号共7户房产过户抵押给齐光文、冯伟,以此向二人借款1300万元,每月利息39万元。曹庆军收回澜竹别墅大酒店经营权,并以酒店经营收益偿还借款。曹庆军将所有借款和利息还清后,再把上述房产过户回曹庆军名下。
2017年6月起,齐光文、冯伟陆续出资为曹庆军偿还银行贷款691万元,偿还曹庆军云南地区3人借款255万元,为曹庆军赎回酒店经营权返还王某租金370万元。总计出借给曹庆军1300余万元。曹庆军协助齐光文到房产部门将名下的三栋别墅7户房产分别联机备案至齐光文前妻刘洋和冯伟名下。
曹庆军称,"他俩出了1270万,没有给说好的1800万,2017年7月15日,酒店收回当晚,齐光文就任命了别人担任总经理,发现自己被架空就生气了,后来想把酒店卖掉还他们钱,找了几拨人去看,齐光文不让卖,最后也没卖成。"
还款纠纷还是诈骗犯罪
酒店收回后,在曹庆军不知情的情况下,齐光文让前妻刘洋重新注册了酒店名称开始经营。2018年2月,齐光文、冯伟将酒店租赁出去。3个月后,曹庆军提出要出售抵押的房产来偿还二人的借款,但在还款本息数额上双方产生重大分歧,齐光文在电话里称需要对方拿3200万来算账,然而双方最终并没有约到一起详细协商此事。
曹庆军认为遭到了齐光文、冯伟的诈骗,于2018年5月向大庆市东安警方报案。当年8月,齐光文、刘洋、冯伟三人陆续被东安警方抓捕,羁押至今。
2019年11月,大庆市萨尔图区检察院以三人犯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齐光文、冯伟、刘洋共出资1310余万元,更名曹庆军7处房产。经评估,7处房产价值3600余万元。三人通过阻挠还款、恶意垒高债务等方式实施套路贷犯罪,骗取曹庆军价值3600余万元的房产,即诈骗2280余万元;同时任意占用酒店进行经营,共获取犯罪所得收益69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任意占用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萨尔图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齐光文,冯伟、刘洋虚构抵押房产借款给被害人曹庆军、收回酒店经营权交给曹庆军经营的事实,隐瞒非法占有的真实意图,骗取曹庆军房产及酒店经营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指控三人系"套路贷"犯罪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对三人犯寻衅滋事罪不予支持。
2020年5月14日,萨尔图区法院下达一审判决,齐光文、刘洋、冯伟犯诈骗罪,分别获刑15年。判定三人立即返还涉案7套房产和酒店经营权。而对于三人借给曹庆军1300余万元元判项中并未提及。
(涉案房产--改名后的澜之竹别墅大酒店被曹庆军以1700万元售出)
被害人成了最大受益人
依照这份判决,齐光文、刘洋、冯伟在领刑15年的同时,借出的1300万真金白银也已无法主张。然而,在此案中被三个机关认定的"被害人"曹庆军却成了最大收益人,该涉案房产已经被其以1700万元的价格卖掉变现。
据了解,2018年5月,就在齐光文等三人被立案侦查的同时,曹庆军就已经筹划把涉案别墅房产卖掉。大庆高新区法院的一份"刘某与曹庆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5月29日,刘某与曹庆军及其家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2800万元购买包括上述涉案7户房产在内的11套房产和酒店设备,其中涉案7套房产价值1700万元。双方约定2019年1月10日前交房,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正是因为曹庆军未能按时交房,被刘某起诉索要违约金,这次变卖涉案房产和酒店行为才被外人所知。
此份判决书还显示,2020年5月24日,冯、齐、刘诈骗案一审判决刚下达10天,就在三人提出上诉期间,曹庆军将涉案房产连同酒店全部交付给了刘某。
齐光文、冯伟、刘洋的代理律师在庭审时当庭表示,此案实属民间抵押借贷纠纷,司法机关认定为诈骗犯罪明显错误。退一步讲,即使诈骗罪成立,公诉机关和法院认定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只是凭据简单的加减法来确认,但是故意犯罪的犯意什么时候形成并未明确,这一个关键问题自始至终也没有弄清楚。
2021年此案迎来了转机,大庆市中院二审认定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目前萨尔图区人民法院已开庭对案件重新审理。
该案在一路超审限审理后,到底是抵押借贷纠纷还是诈骗犯罪?原审法院的再次审理,必将影响多人的命运轨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