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德令哈市管玉霞侵占德天公司天然气管网设施已有20年
青海德令哈市管玉霞诬告陷害汤建忠并侵占德天公司天然气管网设施已有20年
大家好我是汤建忠,男,汉族,1958年7月18日生,原青海德令哈天然气公司(以下简称“德天公司”)股东,现江苏省南通市朗极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退伍残疾军人。被反映人:管玉霞,女,汉族,1959年11月6日生,青海德令哈市正和天然气公司(以下简称“正和公司”)股东,住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南新区卧龙山庄151-11号。因管玉霞采用职务侵占、侵占罪、诬告陷害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涉黑恶故意伤害罪等犯罪手段,强占汤建忠等股东天然气管网设施长达20年之久。为此,汤建忠及德天公司不断抗争,特诉求:相关部门重视查办管玉霞及其构筑的保护伞、归还财产及经营利润。
一、反映人汤建忠遭受管玉霞等人犯罪侵害的原因:
2000年期间,应青海省德令哈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邀请,刘昌君与汤建忠等股东,在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设立了青海德令哈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德天公司”),各股东出资到位,2001年开工建设管网。德天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昌君于2001年7月31日车祸身亡。时任公司总经理的汤建忠连夜赶到事发现场处理事故。刘昌君胞弟、胞妹从湖南赴青海处理后事期间,受管玉霞诱骗,在未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于2001年8月8日,委托管玉霞“全权处理刘昌君在青海德令哈天然气有限公司的一切业务和事务”。之后,在汤建忠等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管玉霞买通省工商局局长张建中、德令哈市工商局局长石英等人三次股权变更,将亡人刘昌君及其他股东包括汤建忠的股权违法变更到自己名下。委托人刘昌成在2002年8月14日终止委托,让管玉霞交回公章、财务。但管玉霞拒绝交回,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汤建忠因阻止管玉霞全面侵占原德天公司而身遭残害:股权被抢、被诬告陷害、押解、拘捕、后无罪名释放等诸多刑事犯罪迫害。报案后立案无果,向扫黑除恶督导组报案,依然不处理。
管玉霞非法接手公司后导致工程全面停工,吴惠娣副市长的劝说,汤建忠坚守岗位,直至天然气管道、门站调压、通气点火竣工全部完成。之后因反对管玉霞侵占德天公司资产,管玉霞授意其姘夫马军雇佣黑社会打手,对汤建忠进行打击迫害,致使腿部粉碎性骨折,十一颗钉子终身不能取出、头部开裂伤缝合38针(注:有医院诊断证明)。2002年6月13日、2003年4月管玉霞的司机赵永宏和马军分别带领打手,将汤建忠打伤,报案无果。(注:见证据)2003年7月13日,在汤建忠和朱律师一同前往扬州的途中,被马军带领黑社会打手四人拘禁扣留。次日,马军等四人协同德令哈市公安局马海明、邓书辉二人无手续,警匪联手共同押解汤建忠,押至德令哈看守所关押直至2004年1月。德令哈市检察院无罪名释放。马海明二人是受海西州经侦支队长队长李才青指派,李才青现已在茫崖公安局局长之位被调审。管玉霞指使马军雇佣的黑社会打手殴打刘昌成阻止清算,为此,马军获刑事判决。其后,多年来对刘昌成不断追杀。2019年5月,根据青海省扫黑除恶调查组通知,汤建忠赴青海西宁市城西公安分局再报案,2019年6月11日、2020年10月11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两次赴江苏海门汤建忠处调查此案。2020年5月13日青海省西宁市出具立案通知书和鉴定意见通知书后,但至今无果。
三、管玉霞利用掌握德天公司印章及财务权限,在收取第一批1.1万户接口费之后,重金开路,贿赂地方官员,陷害德天公司及股东,注销德天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正和天然气公司,实际掌控德天公司全部资产。
因管玉霞诬告陷害德天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原省工商局局长张建中亲赴德令哈市工商局,在该局局长石英明知真实出资的情况下,违法做出了吊销德天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决定。同时,德令哈市发展计划局出具106号文(该文无底稿,无撰稿人、核稿人、签发人,也无原件。这表明,该文炮制者,清楚此文是出台即违法的“假文件”。证据见省检察院卷宗)。管玉霞正和公司以此文为依据,侵占德天公司天然气管网设施。
四、本案是一个刑民交叉的典型案件,民事诉讼历经一、二审、再审、抗诉审、发回重审,历时十二年,全面肯定了财产归属原德天公司无争议,原一、二审举证责任分配不公,是原审错判的根本原因;刑事部分涉及诸多犯罪,始终在管玉霞的权色交易编制的“保护伞”的庇护下,不断衍生出新的犯罪。
2008年之前,汤建忠多次上报管玉霞职务侵占犯罪,公安不预立案,随后授权要求刘昌成成立清算组,聘请代理律师用边报案、边诉讼的方式维权追诉财产。 2012年,清算组的报案材料,由省公安厅批转海西州专案查处侵占、职务侵占及偷漏税案。海西州公安局办案民警周志国、青格勒竟故意调转侦查方向,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把清算组报案管玉霞侵占德天公司资产利润,转换成侦查管玉霞侵占正和公司财产,构成犯罪,移送起诉;最终海西州检察院检察官哇永忠,做挪用公款罪不诉的决定。为逃避法律追究,因此不起诉意见书拒不送达清算组。2019年5、6月,德天公司清算组分别向省扫黑办、中央督导组举报管玉霞,又被管玉霞操纵,把这个涉黑涉恶案件,降格为信访案件而搁置。诉讼中,德令哈市公安局“内鬼”帮助管玉霞伪造虚假公文、偷盖德令哈公安局作废公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法典》起草人之一杨立新教授高度关注此案,为此案组织清华大学法学院资深博士生导师崔建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资深博士生导师黎宏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刘凯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冯军教授等全国多位刑民专家,于2020年11月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意见为:管玉霞未尽到代理人职责,私自变更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侵占德天公司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致使德天公司主体资格消灭,刘昌君、汤建忠等股东权益受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管玉霞侵占刘昌君股权,拒不返还,构成侵占罪;侵占德天公司资产,构成职务侵占罪;伪造公安机关印章,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管玉霞具有主使或者教唆马军殴打汤建忠的嫌疑,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具有诬告陷害汤建中犯罪的嫌疑,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另据知情人反映,管玉霞正和公司仅2009年偷漏税达90万元;2014年1月22日管玉霞正和天然气公司燃气泄漏事件中,实际死亡四人,管玉霞组织人弄虚作假,上报两死一伤,隐瞒死亡人数,将较大事故降级为一般事故处理(录音证据);原德令哈市落网副市长张标在其家中搜出两跟金条,承认是管玉霞行贿,此言在案卷在记载。
国徽高悬、法庭庄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十八年的申诉,未得结果,这番话又燃起了我的希望和信心,特投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声,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深挖、铲除管玉霞用权色交易构筑的“保护伞”,净化社会投资环境,保护资产所有人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 反映人:汤建忠 青海德令哈天然气有限公司清算组电话:1899426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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