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爆:上海市华漕派出所民警林斌暴力执法,滥用职权恶意捏造事实真相
大家好, 2020年11月21日7点左右,我和我夫人在上海市闵行区北翟路2000弄华漕金色西郊城察,影响她跳舞,让我们滚蛋,(后据了解其儿子确是民警,)我就说了奚林芳一句你太自私了吧,奚林芳马上指着我鼻子破口大骂,粗俗不堪的语言,并叫她一起跳广场舞的夏秀芳等人把广场舞音响从200米外搬到我夫人吹萨克斯的地方闹事,我任由她骂,后来她的人打110报警了,民警带个保安来了,是非黑白不搞清楚,我说搬走,民警未搭理我,说各退20米,我也没反对,更没有暴力和威胁阻碍警察执法,后来民警就叫保安搬音响,保安没搬,民警便自己开始动手搬,要把我影响搬上警车,我就说了句:你搬我音响投诉你!民警林斌迅即把我音响摔在地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与保安一起反扣我双手暴力押到华漕派出所。步行街本就是提供我们居民娱乐的场所,民警不本着公平公正处理,而是故意将矛盾激化,摔坏我音响。期间:林斌未出示任何证件,未佩戴警帽,请问保安有执法权力?尤其奚林芳她们追到银行门口,奚林芳手舞足蹈兴奋的指着我夫人鼻子说,呃、呃、你跟我牛逼。有个警察儿子真是厉害。 刚押到派出所,林斌狂吼叫嚣着叫他同事给我上了脚铐手铐,叫他同事把我铐紧点!我当即说理由拿出来,没理由要打督察电话反映情况,保安立即把我手机抢走了,说要什么理由,这是强盗行为吗?保安如此嚣张跋扈、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权力? (请调执法记录仪跟步行街监控和审讯视频) 8:30左右,上海市闵行区华漕派出所把我转到上海市闵行区纪王派出所,我如实向所长和警察陈述了整个事发过程,请所长可以调看执法记录仪跟步行街监控,若有违法行为、枪毙我都可以。 审讯过程从当晚将近8:30分持续到12:30分左右结束。 配合警方做完了笔录,凌晨12:30分左右,,二个警察让我写态度不好的书面材料,我说没犯法不写的,警察说写完你就可以回家了。接着警察表述我照着写,写完二个警察就放宛先生回家了。(请调笔录监控)
过了一个月又来搞了,12月24号上海市闵行区纪王派出所电话我夫人,让我去上海市闵行区纪王派出所。 12月25号上午9点我和夫人去上海市闵行区纪王派出所,未穿制服的民警把我带去闵行区华漕派出所做笔录,下午1:30左右才到闵行区纪王派出所,下午2:30左右,民警来让我签名,我没犯法不签,民警走了,未穿制服的民警跑过来指着我鼻子威逼恐吓凶残的吼叫着说,不签是吧,不签即刻送你拘留所关押,先关三个月再转一年,出来你索赔都索赔不到,我是被未穿制服的民警威逼恐吓指着鼻子逼迫签名。我是老花眼,这个民警还在笔录上篡改添一笔。(请调华漕派出所——纪王派出所监控) 12月26日民警来电话让我夫人送病历卡。 12月27号上午9点我夫人给闵行区纪王派出所送病历卡。 12月28日中午10点多左右民警又来电话,语气傲慢让我夫人送我手机过去,欺人太甚,我夫人把整个事发过程发上了微博,下午督察看到了,晚上6:37分上海市闵行区纪王副所长让吴警官打电话我夫人来我家谈话,我夫人拒绝了,改约第二天上午9点派出所约谈。 12月29号上午9点我夫人去了上海市闵行区纪王派出所,纪王副所长说他们是承办单位,一定公平公正的处理解决这个事情,给我夫人时间找证人,(并对我夫人说:“大概意思不用多说你也明白了”,)让我夫人删除微博,说影响不好。我夫人相信所长删除了微博。(有录音为证)。 还没来得及让我夫人找证人,第二天12月30号下午吴警官4:30来电话,没有任何理由给我强开一张取保候审单,原因是我夫人上微博闹大了,公安局知道了,追究他们责任,我拒绝在取保候审单上签名,姓吴的警官说这是程序问题,没有关系的,华漕派出所——纪王派出所从头到尾用材料来威逼恐吓逼迫我签名做实罪名,这就是上海市闵行区纪王副所长承诺的公平公正处理?我一句:搬我音响投诉你,闵行区华漕派出所——闵行区纪王派出所——闵行公安分局——故意给我强扣打人罪名和妨碍公务。手中权力大到可以一手遮天。(请调笔录监控) 2021年3月23日,我接到上海市浦江看守所姓孙的电话,(暂且称呼老师)让我去上海市浦江看守所办事处约谈,我至今都不明白,为何要让我到上海市浦江看守所约谈?孙老师一个人跟我们谈话,从始至终未出示证件,未穿制服,无传唤证,不清楚孙老师代表的是哪个部门?电脑打出“犯罪嫌疑人承认妨碍公务,依法处理”,我说我没有妨碍公务不签,孙老师对我说“这句话是我们的法律术语,跟你不搭界的。”逼我签字,(有监控,录音为证。)一个人跟我约谈笔录上写三个人约谈名字。请问另外二个人在那里?上海市闵行区华漕派出所——上海市闵行区纪王派出所——上海市浦江看守所——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一案三审三诉,三个地方,几拨人审讯我,未着装,未出示证件,无传唤证就让我东奔西跑,为达到立案目的闵行区公安分局不调查清楚事实强和闵行区华漕派出所——闵行区纪王派出所——上海市浦江看守所串通一气,不择手段,那一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规? 都是违法行为。 3月28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来电话。 3月29号2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签传唤证。 4月7号下午4:30左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女检察一来电话说,情节轻微,你们只要拿出态度来认罪,签认罪认罚书就可以相对不起诉。请问我犯了什么罪要认罪认罚?我妨碍公务在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电话录音为证) 4月8号下午三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约谈,检察官一诬陷我背后打林斌。并讲四个证人证言法院就可以采纳,(请问公检?四个证人都是本案的当事人,他们的证词可信度有几分?)我当即就对检察官奚亚一说,请把证据执法记录仪跟步行街监控、证人物证拿出来,有违法行为即刻跟你检察官走、枪毙我都可以。检察官奚亚一马上岔开话题,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独立的检察院,头上国徽代表的是国家,在权力之下,我们老百姓能有公平公正吗?最后四分多钟连续逼迫我签名,态度恶劣。把我当罪犯一样审讯(有录音为证。)。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奚亚一起诉书颠倒黑白,罔顾事实,徇私枉法,权势作祟,串通援助律师逼迫我认罪认罚,我当场就撤了援助律师。检察官一明知道我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不调查清楚事实真相,故意对我提起虚假诉讼,致使没有违法行为的我受到刑事起诉。请问检察官那个朝代规定刑事案件不需要物证?只需要本案当事人的证言证词就可以判刑?把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践踏我们公民的尊严和人权。 2021年5月13号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来电话让宛先生拿起诉书。 5月14号中午11:30左右来电话取消5月24号开庭时间,大法官是个正直法官,当即电话宛先生了解事情真相,告知我的律师通知我们找目击证人。 2020年11月21号——2021年6月7号为止,上海市华漕派出所——上海市纪王派出所——上海市浦江看守所——再到上海市闵行公安分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一手遮天,官僚主义,仗着手中权力,徇私枉法,恶意捏造,伪证,诬陷打林斌脖子咔三角头颈等,这种故事只有在美国警察身上才会上演的情景剧,居然血淋淋的诬陷上演到我这个中国人身上。 2020年11月21号事发至今拖到现在2021年6月10号半年多了,我精神被拖垮了患上了郁抑症,12月29号我夫人就请求公布执法记录仪跟步行街监控,上海市闵行区所长 各种借口模糊花坛挡住了。事发时我们都站在监控正中央,何来模糊花坛挡住之说?3月28号在审查起诉后步行街监控无缘无故被拆除?物业都不清楚监控被拆除。 希望沟通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 ! 18321589950,这是我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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