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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未过户,八旬老人为“老赖”当“替罪羊”,老人的一封信火了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一位老人的求助信和照片在微信朋友圈引起轰动,大家争相传阅,议论纷纷。

  

  哭告无门的老人房间里贴满了倾诉冤愤的纸张,过年贴的春联也是在诉说冤屈。老人已深陷巨大的灾难和冤屈中精神崩溃。

  

  据悉,这位老人名叫崔某华,于2005年6月自李某某手中购得八十多平米两居室一套,签订了售房协议,取得了原始房本。崔某华与其妻子一直在此居住。

  2019年10月,崔某华老人忽然接到龙亭区法院传票,告知该房屋原始房主陈某世因替人担保欠下8万元债务,将对该处房屋实行查封。

  崔某华随即向法院提交了买房协议、水电费缴纳凭证、邻里证明等,以证实自己买房多年的事实。

  证据提交后,崔某华老人满怀期待地等待法院确认自己买房的事实,然而,判决书下达后,崔某华老夫妻当场懵了,法院以老人买房多年未积极办理过户手续为由,判决继续查封该房屋。

  无奈之下,崔某华老夫妇为了保住自己唯一的住所,曾与龙亭区法院协商替原始房主陈某世偿还8万元债务。可怎么也没料到的是,经查询,陈某世不但欠下此笔8万元债务纠纷,还另有其他更大的债务纠纷,即崔某华即使替陈某世还清这8万元债务,也不能彻底逃开给陈某世当“替罪羊”的命运。

  而问题更大的症结是,该处房屋因土地属性问题不能办理过户。

  

  目前,龙亭区法院已对该房屋进行拍卖评估,并责成老人腾房。崔某华老人的妻子因受不了年迈失所的打击,已两次欲轻生,幸均被及时发现。

  笔者不是法律专家,法律层面的问题不敢妄谈。但我们不希望看到八旬老人真的需要变成厉鬼自己去维权!

  中国人千百年来视“签字、按指印”为神圣的契约,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意识也是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兴起,才逐渐走进百姓的生活和意识。

  另一方面,随着房地产政策和相关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一些老旧小区等按照地方新政策变得根本无法办理过户。如果民间契约得不到法律的尊重和认可,那么诸多法律是不是要改写?

  只有买房合同,因故没办理过户的兄弟姐妹们,你的房子也很危险了!

  来源:百度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807996631246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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