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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ang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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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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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维护法律尊严 营造山东良好营商环境
中央纪委、山东省委刘书记、山东省纪委、青岛市赵市长:
我叫黄令佳,是莱西市一名普通的企业家,我实名举报莱西市人民法院法官高某峰,不顾法律尊严和事实,对伪造虚假材料偏听偏信,滥用公权,颠倒黑白,胡乱判案!请求高层领导关注,请求纪委和司法机关介入,是什么原因会出现如此之案件!还企业一个赢商环境,还社会一个公道!如此下去,青岛何谈营商环境!润达等公司反诉损失2950万元,经过明显造假,法官不闻不顾判决成了损失1.16亿,如果真的是1.16亿,属于国家特大火灾损失,是否上报国家?烟台瞒报事件还隐隐在目!!对于这些损失凭据,专业机构鉴定为造假,而且都是复印件,一张原件也没有!法官不管不顾,硬生生判我由受害者成为害人者!不仅两千多万的损失要不回来!还要倒赔对方近四百万元损失。我逼迫无奈,只能在网络实名举报!2020年1月18日,我们所属青岛佳永食品包装有限公司的16000平方米厂房和其它附属设施被全部烧毁,此厂房是合法建筑,持有《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证》,2014年起,已经租赁给青岛润达鞋业有限公司使用长达5年半之久,如今一场大火将我们公司心血化之灰烬,起火原因为:为躲避应急和消防部门检查,润达公司私自转租的赛威鞋业公司私搭乱建复合板房,将生产设备隐藏起来,但材料为易燃品,后因其生产线自己装的配电箱出现火苗,导致火灾蔓延!我们已经租给对方使用5年半了,合同约定不能转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润达鞋业将厂房转租多家企业,不仅对各家企业造成了损失,也将我们厂房烧尽,起火第一时间更没有组织灭火,仅放了两个小型干粉灭火器就都跑了。24辆消防车连续奋战17小时,另有3辆消防车现场留守了3天,才完全将火扑灭。事情发生后,我是老实本分的农村人出身,并不是要对方高额赔偿,仅仅是按照合同约定恢复工厂原貌即可,青岛润达鞋业的法人代表任某也是青岛市人大代表,起火后没主动给我一个电话,我打了40多个电话一个未接,实在没有办法,起诉到莱西市人民法院,这才是噩梦的开始!润达公司法人代表任某利用青岛市人大代表的身份,不顾法律尊严和事实,伪造虚假材料(已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证实),而高某峰作为本案法官按虚假材料滥用公权,颠倒黑白,将事故责任二八开,佳永公司负担20%、润达公司负责80%。乍一看问题并不如想象中严重,但是作为判决不仅我们厂房两千多万损失要不回来,我们还要倒贴近400万元给对方赔偿!我们佳永公司由完全的受害者变成害人者!如此颠倒黑白,令人不服,是有如何之大的保护伞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在打黑除恶的环境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我们的遭遇!以下五个方面证明,润达公司法人代表任某利用青岛市人大代表的身份,不顾法律尊严和事实,伪造虚假材料欺骗法官。一审法官高某峰偏听偏信,作出了极具争议的判决:
一,租赁合同第五条第5项约定:“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等原因,导致该厂房及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出资维修。因此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约定的非常清楚!因润达公司使用起火,应由他们自己承担损失。判定佳永公司承担损失,无任何法律依据,仅凭对方提供的未经质证的照片所做出的认定结果和“本院认为”是站不住脚的!
二,润达公司反诉2950万元,在另案诉天安保险公司时也承认火灾损失2900万元,而提供评估的虚假材料,评估出9590万元。该评估材料无一张原件,全部是复印件,且并未经过质证。我们聘请注册会计师审核了润达公司提供的材料,发现大部分造假;注册会计师以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并提出了书面质证意见。我们要求看原始凭证单据,并申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润达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进行司法鉴定,以鉴定这些凭证单据的真伪,但是法官没有采纳。火灾现场全部烧毁,这些复印件从哪里来的?法律规定,未经质证的材料不能作为评估依据、更不能采信。并且评估报告没有任何明细,只做出了三个公司的六个汇总数据。而一审法官高某峰完全采信了虚假的评估结果。
三,佳永公司仅与润达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而千里行集团公司、高登路公司、赛威公司与佳永公司无租赁关系,也未付过租金,更没有通知过佳永公司。请问高某峰法官凭什么这些公司的损失也让佳永公司承担?
四,润达公司全面承租了佳永公司的厂房,那么润达公司就有履行消防和管理的义务。火灾发生后,仅使用了2个小型干粉灭火机,其它消防设施未动,所有人员就逃离了,造成火灾蔓延是他们的责任。另外,润达公司无视消防规定,现场存放了大量的易燃品。
五,莱西法院一审法官高某峰不会不知道县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仅有5000万人民币,而本案的审判结果是按1.16亿元宣判的。润达公司并未变更诉讼标的,也没有增加诉讼费,更没有告知我们答辩,显然故意违法。
六,目前据说过去进行赔偿勘察的天安保险公司也被润达公司拒之门外,不允许勘察现场事故,事情让人蹊跷,是否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公安机关是否能够介入查实存不存在人为纵火!
如果真像莱西市人民法院判决的那样,火灾损失1.16亿元的话,那么是否构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起火后仅向应急部门报案损失800万元,是否存在瞒报?是否应追究润达公司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幕后到底有没有保护伞?综上所述,显而易见是一起人为的冤假错案。一直以来,我都相信法院是公正公平公道的,但是这次的事件,让我伤痕累累,为了维护青岛市及莱西市的良好形象,恳请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各位媒体给予关注与监督。我们不想把事情闹大,不能坐视他们侵害我们的合法权益,实在走投无路,才进行实名举报。在民主社会中,在国家大力反腐中,我相信国家能够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对待!很多律师行业人士看到判决书后,都不可思议会出现如此颠倒黑白之事!我不求偏向,我只求能够真实公平的去处理这件事情!让违法之人得到法律的制裁!
青岛佳永食品包装有限公司
股东黄令佳
联系电话:13905425082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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