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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持续发力!老赖九年后还钱

6月初的一天,绵阳高新区法院执行执行指挥中心电话铃声响起:你好,我是某某房屋中介公司的,李某某9年前在你院有2件被执行案件,我们受李某某的委托来给申请人还钱,请问该怎么办理呢。

案外人房屋中介公司来还钱,接电话的执行人员听得云里雾里的,虽不清楚事件原由,但也明白肯定是某被执行人主动来了结案件,于是马上派人接待,并厘清了事情原委。



上海清债公司了解到原来,2011年8月,绵阳高新区法院受理了涉及张某某、李某某(夫妻关系)的2件执行案件,涉案标的40余万元,执行中查封了被执行人的住房一处,但由于被执行人仅有一套住房且面积小又有银行抵押借款,当时未作拍卖处理。又因为被执行人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该执行案件进入终本程序。2015年6月,法院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在这期间被执行人由于家庭变故等原因一直未偿还该款。

2020年4月被执行人张某某、李某某之子在报考某单位并进入政审环节时,由于其父母是老赖一直未通过。为尽快脱离黑名单,被执行人主动与银行、申请人联系并达成和解履行协议,同时,将房屋委托给了房屋中介公司,并约定由中介公司先行垫付相应款项。现在,该案已全部了结,张某某、李某某也实现了脱离黑名单的目标。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正在形成,失信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 黑名单带来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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