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盐山:泰成陶瓷黑烟直排 环保局为何不查处(转载)
转自:法制中国网络电视法铸方圆-生态中国
据群众反映 河北省盐山县河北泰成陶瓷有限公司浓浓黑烟直排空中,部分厂房无任何防护措施、瓷土(高岭土)随意堆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8月23日,我们来到了盐山县正港工业园,在河北泰成陶瓷有限公司场外看到,陶瓷工厂烟囱高高矗立,厂房的上空全被滚滚黑烟笼罩。反映情况的村民指着冒黑烟的工厂说:“泰成陶瓷厂。天天这样冒着黑烟,天晴的日子粉尘飘落得遍地都是,环保局、县里也不管,也就是督 查 组来的时候烟是白色的”。
泰成陶瓷浓浓的黑烟排向空中
高岭土和固废未做任何防护措施
据了解,河北泰成陶瓷有限公司在盐山县算是比较大的企业,据知情人讲,由于企业对环保意识的漠视主要是成本因素,生产中排放的大量浓烟对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而地方环保部门则选择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也助长了企业违法排污的行为。
在环保风暴接二连三、治污专项行动频繁不断的强烈氛围中,河北泰成陶瓷何以胆敢藐视 国家 政 策、法 令,顶风违 法,肆意污染,残 害环境?
群众的失望,难道不是对地方 政 府 监 管不力、相关职 能 部 门 执 法不严的有力批评?
环境污染有法可依
新环保法规定,第六十八条 地方各级 人 民 政 府、县 级以上人 民 政 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 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 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二)对环境违 法行为进行包 庇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截止发稿时,始终未接到盐山县环保局对于河北泰成陶瓷有限公司污染问题的任何查处结果。
面对如此污染企业,盐山县环保局又将采取怎样的行动?企业肆意排污给当地村民的伤害还要持续多久?
对此,我们将予以继续关注。 |